项目名称 | 桂阳 (略) 技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桂阳县荷叶镇高山村7组 |
建设单位 | 桂阳 (略) |
项目概况 | 桂阳 (略) (原桂阳 (略) )位于桂阳县荷叶镇高山村7组(罗汉赛肚林场),项目于2018年3月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本次技改工程主要是对现有工艺流程进行改造,增加方解石原料烘干工序(烘干机热风炉燃料采用液化石油气)及煤矸石烘干工序(烘干机热风炉燃料采用生物质颗粒),将黑晶砂生产线改为彩砂生产线,增加一条腻子粉生产线、一条轻质石膏抹灰砂浆生产线和一条干粉砂浆生产线,技改后产品产线及生产规模为1条石米加工生产线,2条晶白砂加工生产线,2条重质碳酸钙加工生产线,1条彩砂加工生产线,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1条腻子粉生产线、1条轻质石膏抹灰砂浆生产线和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设计产能为米石4.*t/a,晶白砂*t/a(其中*t用于生产重质碳酸钙),重质碳酸钙*t/a,彩砂1.*t/a,水性涂料2.*t/a,腻子粉1.*t/a,轻质石膏抹灰砂浆2.*t/a,干粉砂浆1.*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原料及产品堆放在三面封闭带顶棚的仓库内,运输车辆遮盖防尘布,厂 (略) 硬化并在两旁安装洒水降尘设施。石料破碎及筛分粉尘、制砂粉尘采取厂房密闭、设置进出风口措施机械能收集;配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粉磨工序粉尘采取设备密闭,密 (略) 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脉冲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中二类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各筒库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由库顶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液化石油气烘干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尘、NOx、SO2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生物质颗粒燃料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烟(粉)尘、SO2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及表 4 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包装机设置集气罩,采用固定式脉冲除尘器进行除尘,对原料装卸、堆场、传送、配料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应采取设置挡风墙、加强车间通风、洒水抑尘、减少卸料落差、定期清扫设备等措施,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布设厂 (略) 。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洗罐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加工区初期雨水经过厂区雨水排水沟汇集,导入雨水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拖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灌。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汽车运 (略) 线,避免对沿途居民产生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应设置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对贮存场所应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危废暂存间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储存及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厂区周围应采取绿化措施,四周种植高大树木,起到防尘降噪作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染源边界外100m,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不得购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规定属限制和淘汰类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382t/a;NOX:1.676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