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芬区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程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 | ||
行政区域 | 南芬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2日12:5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翰林 (略) (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翊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芬区郭家国土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邰国瑞*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翰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翊含024-* |
项目概况
南芬区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翰林 (略) (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FCG-*
项目名称:南芬区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南芬区境内
三、工程内容:项目区治理范围为南芬区无主废弃矿山,工程治理内容侧重于项目区整体植被恢复,并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百分之九十五,另外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一年以后付清。
五、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工程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 (略) 政府招标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翰林 (略) (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方式:线下获取,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翰林 (略) (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翰林 (略) (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
地址: (略) 南芬区郭家国土局
联系方式:邰国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翰林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金山街道武山街明兴丽城VI楼1-3-1
联系方式:赵翊含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翊含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