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集团港务中心原料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编号:GQTGC*E)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广钢集团港务中心原料场工艺设施主要由受卸、铁路装车、煤场、煤仓、矿石场、混匀、成品料场、筛分等设施组成。原料场除CP1、GL1、CP2、CP3、B1转运站设有布袋除尘系统、翻车机设有干雾抑尘外,均未设置除尘设施,各系统运行时有烟尘外溢,汽车受料槽区域未完全封闭,对车间内外环境造成较大污染,需对港务中心原料场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以顺利通过超低排放验收。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建设规模:广钢集团港务中心原料场超低排放改造内容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工期为10个月(自招标人下发开工通知开始计起,10个月内交工验收、投入使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除尘系统、干雾抑尘系统、输灰系统、净水系统、集中空压站系统、洗车系统、料场区域封闭、皮带机封闭、皮带通廊封闭等内容,包括范围内的除尘管道、阀门、支吊架、除尘器、风机、消声器、排气筒、水泵、空压机、导料槽、建构筑物封闭以及配套的土建、给排水、热力、供配电、电信、仪表检测及自动化控制等相关设施。建设完成后要求达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标准并通过验收,即为“交钥匙”工程。
主要范围如下:
(1)新建高效布袋除尘系统7套,包括除尘器本体、阀门、配电、风机、电机以及电气仪表、土建(含桩基、基础等)、除尘管网设计(新增设除尘管网能设置在室外的须设置在室外,该项目均按此原则实施)、集气罩设计及安装、烟气排口和CEMS(包括验收)、除尘灰处理。可以依据投标方专业设计优化调整,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对产尘点位进行密封捕集或改造现有除尘罩。投标方根据各除尘点运输物料性质设计必要的防爆及消防设施。
(2)新建不少于12套干雾抑尘设施,包含A系列皮带及各转运站(料场输入系统)、B系列(煤料场输出系统)、煤筒仓及配煤槽区域、螺旋卸料机区域、汽车卸料区域以及对2号装车楼干雾抑尘设施进行改造增设抑尘点位等,干雾设施沿线输送料线配套若干水分在线监测仪。
(3)现有4套环境除尘系统及输灰系统的优化改造。包括CP1、CP2、CP3除尘系统及B1除尘系统。
(4)新建三面封闭式洗车机2套,其中1号矿场出口1套,汽车受卸区出口1套。
(5)新建1号煤棚内部、1号矿棚内部、2号矿棚内部及汽车受卸封闭棚内的抑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粉尘浓度监测装置,粉尘浓度监测装置与抑尘设施实现联动。1号混匀、3号矿棚原已建设的抑尘设施增设粉尘浓度监测装置与原抑尘设施实现联动,响应时间小于5s。
(6)皮带通廊及设备封闭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①汽车受料槽汽车倒运区域②块矿缓冲仓进行密封③垂直拉紧装置重锤间封闭、车式拉紧装置尾车前的尾轮全封闭④通廊两侧与底部缝隙封闭⑤撒料严重的带式输送机尾轮及受料点封闭⑥移动式带式输送机封闭⑦带有伸缩头的带式输送机头部下料点全封闭⑧混匀配料槽下配料秤全封闭⑨筛分楼落地料区域封闭⑩驱动间封闭其中,通廊两侧与底部缝钢板封闭不低于12000㎡,通廊两侧局部封闭不低于8000㎡,转运站局部封闭不低于6000㎡,重锤间封闭3000㎡(其中2800㎡涉及高空作业),驱动间封闭不少于213㎡。
(7)胶带机导料槽和清扫器,在皮带转运点安装复合式自降尘密封导料槽,新增导料槽总长度不低于3000m,配套清扫器不少于289个。
(8)新建一套原料场A系列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包括新挖排水沟、淤泥池,配置矿浆泵、搅拌泵、抽浆管道等。新建B系列污水处理系统,配套集中灰仓,罐车输灰,可用于处理除尘灰。
(9)新建空压机站、水泵房、净水装置、电气室、油库等公辅设施满足该项目设施运行的能源介质需求。
(10)损坏门窗孔洞等恢复密封(门不少于279㎡,窗户不少于504㎡),现场超低排投产区域各转运站标识( A1-A10转运站, B1-B11转运站,HY1-HY8转运站,汽车受料槽,12号装车楼,1、2、3号筛分楼,翻车机,螺旋卸煤机、Y2转运站、RJ1转运站、GL1转运站、FK1转运站、CP1CP2CP3转运站、JK1、JK2转运站、配煤槽、配料槽、块矿缓冲仓、XM1、XM2转运站以及新建建筑物的标识),整体整洁绿化处理(绿化面积约20000㎡)。
(11)港务中心超低排放设施主控室和主控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负责将所有环保设备运行信息接入广钢超低排放集中管控平台。
(1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招标范围的特别说明
本次建设内容包括:
1)投标方负责广钢集团港务中心原料场区域所有涉及超低排放改造内容(不含料棚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合超低排放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所述的工程内容,所有通过超低排放应实施的项目内容均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要求投标人设计满足超低排放改造指南等各类文件要求,改造完成后无粉尘外溢,现场无可见扬尘,并最终通过超低排放专家组验收及中钢协网站挂网公示,专家组验收期间提出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整改;
2)投标方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土方开挖、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改造施工(含地下管线)、三通一平、生产切改、地基处理、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性能试验、达标、服务、竣工验收、消防、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职工培训、服务手续办理和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
3)说明:本工程属于不停产技改的施工环境,投标方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相关措施费由投标方综合考虑,投标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干涉施工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保护性迁改及恢复,原有措施的破坏以及恢复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包干价内,不再调整。
4)投标方需要综合考虑总图布置及优化工艺设计满足技术要求,保证系统运行稳定、经济,达到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提供施工区域初勘资料供参考,具体由投标方复核设计,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有条件存在的风险。投标方须对各转运站或建筑物所新增设备和设施荷载进行复核,如若未提出则视为投标方对新增设备和设施荷载已进行核算,并确认新增荷载在转运站或建筑物承载范围之内,是安全可靠的。
5)水、电等能源动力介质取点均以广钢指定接点为准,压缩空气自行建设空压站供应。
6)投标报价包含办理防雷、消防(消防检验由招标人委托,费用不在投标报价中)、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需要检测取证及验收通过的相关费用。
7)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合同总价包干模式。
8)本项目为超低排放环保改造工程,承包方须对本项目实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负责,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922号)等要求,达不到超低排放达标验收条件的,承包方需整改至达标为止,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
9)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单位。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级工程设计资质;②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需具备上述必备资质要求;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3.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专职安全员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4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3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否则所提交的财务会计报表不予认可。(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 业绩要求:无要求。
3.6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约所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和刑事案件;
3.8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U盘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根据不同内容可分别采用Word文档或Excel文档或PDF文档或JPG文档格式);
3.9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10投标单位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分包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分包,投标人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征求业主方同意,拟邀请的合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业主方对勘察、设计、施工分包结果有否决权。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1.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1.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1.6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可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2 发售时间:2024年 2 月 06 日止至2024年 2 月 18 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3 发售地点: (略) 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
4.4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时需提供);
(4)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和投标报名负责人姓名、*@*q.com邮箱;
4.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建标建设 (略) ,或以转账形式(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 (略)
开户银行: (略) 荣和支行(网银支付 (略) 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2102 1738 1930 0001 30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地点: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及地址:请邮寄到柳北区星湾巷黄村桂景湾别墅区A3区136-137号(广西建标建设 (略) 柳州分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陈承源 *。[注: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投标文件”(须附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具体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且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逾期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广西建标建设 (略) (http://**.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标建设 (略) |
地 址: (略) 北雀路117号 | 地址: (略) 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 |
联 系 人:尹工 | 联系人: 陈工、庞工 |
电 话:0772-* | 电 话:0771-* |
2024年2月06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