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三期工程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略) 省 (略) 以陕发改基础【 * 号《关于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工程立项的批复》 批准建设, (略) 以陕公路函【2012】23号《 (略) 关于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批复初步设计,以陕公路函【2013】48号《 (略) 关于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复施工图设计,以陕公路函【 * 号《 (略) 关于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批复施工图变更设计。项目业主为彬 (略) ,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 (略) 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彬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
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彬 (略) ,途经南沟、火石咀、大佛寺,止于彬长界,路线全长15.24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沿泾河新建堤路结合段路基宽度24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2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该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为火石咀至大佛寺(K4+202.826~K11+600)段路基、桥涵、路面基层工程,目前已完工;二期工程 (略) 至火石咀(K0+000~K4+202.826)段工程,为不影响312国道 (略) ,需待三期工程建成后实施;三期工程为大佛寺至彬长界(K11+600~K15+248)段路基、桥涵、路面工程,火石咀至大佛寺(K4+202.826~K11+600)段路面面层工程,K0+000~K2+310段河道疏浚工程及火石咀至彬长界(K4+202.826~K15+248)段交安工程。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略) 范围为三期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河道疏浚及交安工程,包括一个标段,即JL-2标段。
具体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312国道 (略) 至亭口公路改建三期工程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监理 标段 |
施工 标段 |
起讫桩号及主要工程内容 |
标段 长度(km) |
施工工期(月) |
缺陷责任期(月) |
监理服务期(月) |
|
施工阶段(月)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月) |
||||||
JL-02 |
LJ-05 |
K11+600~K13+200段路基、桥涵工程;100~K2+310段河道疏浚工程; |
1.6 |
13 |
24 |
20 |
24 |
LJ-06 |
K13+200~K15+248段路基、桥涵工程;K0+000~K1+100段河道疏浚工程; |
2.048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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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01 |
K4+202.826~K6+800段路面面层工程;K8+530~K11+600段路面面层工程;K11+600~K15+248段路面工程; |
9.315 |
5 |
||||
JA-01 |
K4+202.826~K15+248段交安工程 |
11.045 |
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 (略) 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近三年(2013年以来)独立成功完成过两条及以上累计里程30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需要,且符合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略) 理。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监理及施工单位不允许在相关标段中同时中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监理单位不予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略) 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 (略) 华鼎工 (略) ( (略) 市 (略) 区秦皇南 (略) 10号楼18层18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 (略) 文件的截止日期,若出售招标文件数量不足5家,或者开标后有效的投标人不足5家; (略)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 (略) (略) 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 月14日14:00时,投标人应在4 月14日13:0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市 (略) 区秦皇南 (略) 10号楼18层1808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 (略) |
招标代理: (略) 华鼎工 (略) |
地址: (略) 公刘街83号 |
地 址: (略) 市 (略) 区秦皇南 (略) 10号楼18层1808室 |
邮编: *** |
邮 编: *** |
联系人:石先生 |
联系人:朱先生 |
电话: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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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3 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