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第四次改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内容: (略) (略) 第四次改扩建项目位于 (略) 南城街道白 (略) 2号1栋1F(地理坐标:北纬22°59"1.390",东经113°42"33.320"),项目与2020年4 (略) 科正飞 (略) 编制《 (略) (略) 第四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4月28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东环建〔2020〕5264号)。项目占地面积4155平方米、建筑面积9805平方米,年加工生产五金零件*件/年,主要设备为:数控铣床30台、数控车床25台、箱式回火炉3台、超声波清洗机7台等设备(详见环评)。
(略) (略) 第四次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于2020年9月2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项目于2023年12月27日重新申请了全国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1H001X,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6日,
由于发展需求,项目需分期建设,二期工程的主要设备为:数控铣床4台、数控车床3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金相研磨/抛光机1台等设备。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8月1日开工建设,2024年9月7日竣工,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甘瑶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