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4年4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民馨家园A区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评估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包头旭 (略) 10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 | 包头旭 (略) | 中冶 (略) | 内蒙古华策清能 (略) |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210国道以东区域( (略) 以北、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建设5GW电池车间2栋,动力站1栋,另设废水站等其特气、化学品库等配套设施。生产设备包括制绒一体机、B扩散、SE、后硼扩、去BSG-碱抛、PE-poly、退火、RCA、ALD、正膜、背膜、印刷、测试分选、清洗机、烘箱等。项目建成年产10GW 210×210mm 太阳能N型单晶TOPCon电池片。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9%。 | 1、废气:(1)制绒工序(臭氧清洗、酸洗)、硼扩工序含酸废气、氯气经二级串联碱喷淋塔处理,制绒工序(预清洗1、预清洗2、碱制绒、后清洗)碱雾经二级串联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BSG工序(酸洗1、酸洗2)、碱抛工序(臭氧清洗、酸洗)、石英舟清洗、返工片清洗含酸废气经四级碱喷淋塔处理,碱抛工序(预清洗、碱抛、后清洗)碱雾经二级串联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PE气相沉积废气经燃烧筒+除尘器+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过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4)PE非晶硅薄膜废气经Scrubber(等离子)焚烧+除尘器+酸喷淋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磷扩工序、PSG工序、RCA工序(酸洗1、臭氧清洗、酸洗2)含酸废气经二级串联碱喷淋塔处理,RCA工序(碱洗1、碱洗2)含碱废气经二级串联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6)ALD、PECVD废气经燃烧筒+除尘器+酸喷淋塔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7)丝网印刷、烘干、烧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板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8)石墨舟清洗含酸废气经四级碱喷淋涤塔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9)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串联碱喷淋涤塔处理,废气经过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10)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板处理,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各生产线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冲洗地坪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以下四类收集系统:浓酸废水、稀酸废水,浓碱废水、稀碱废水,其中稀酸废水经回用系统回用后排放含酸废水与其他废水分类收集后的废水分别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除氟废水理装置进行处理。高氨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水生化理装置进行处理。纯水制备、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塔、地面冲洗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混合池与除氟废水、生化废水混合后一起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BOD5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限值,TDS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限值。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制绒机、硼扩设备、激光主机、BSG主机、碱抛下料机、PE-POLY设备、PSG主机、ALD主设备、PECVD设备、印刷机、清洗机、风机、泵等。采取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进行合理布置,对设备配套风机,设计拟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东、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硅片、废电池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膜、废滤芯等;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危化品包装、废活性炭板、丝网印刷废物、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和手套、废石墨舟、石英管、石英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污泥(含氟污泥、生化污泥)企业需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其他: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库内,含氟污泥、生化污泥暂存在危废库内,危险废物则暂存在危废库内。 一般固废中的:废硅片、废电池片、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滤膜、废滤芯,均为可再利用物质全部由供货商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含氟污泥、生化污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理,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最终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包头旭 (略) 5GW太阳能光伏组件项目 | 包头旭 (略) | 中冶 (略) | 内蒙古华策清能 (略) |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 (略) 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内。建设内容为组件车间、组件仓库、调班中心二、活动中心等。生产设备包括流水线体、胶带机、双玻封边机、自动安装接线盒、测试自动上下工装、边框打胶机、划片+串焊机等。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生产5GW太阳能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4%。 | 1、废气:本项目共建设4条组件生产线,每2条组件生产线共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每条组件生产线产生废气的工段为划片工段、焊接工段、层压工段、打胶装框固化工段、清洗工段。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组件车间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仅生活污水排放,排放量为*m3/a(1.5m3/h),生活污水依托旭阳10GW太阳能光伏电池片项目污水处理站生化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自动串焊机、层压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运行噪声级为70-95dB(A),各主要设备均匀布置在厂房内,通过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两大类。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废焊料、废边角料、废电池片、废活性炭、废助焊剂、废助焊剂桶、废酒精桶、废密封胶包装、废无纺布,以及检修期间的废矿物油、废矿油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