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上西河片区及富民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含给水、室外消防工程)已由 (略)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瓯发改审批(2024)1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略) 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芝山街道城北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045.*元,招标控制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面铺装, (略) 面修复、透水砖铺设、建筑外立面及围墙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更新 (略) 下地,配套小区照明、垃圾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略) 政综合工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专业暂估价*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 (略) 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3、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根 (略) 〔2023〕11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时须附上资质证书有效期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8:30:00至2024-09-05 23:59:59通过 (略) (略) 网站http://**) 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①现金形式、或②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略) 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略) 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可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2)其中②、③、④为电子保函,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4)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网站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cn) (略)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都御坪194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 (略)
地址: (略) 延 (略) 41号3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 谢女士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141号
联系电话:0599-*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