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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10
0K*)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机械设备车辆租赁询比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3-ZBDL-185/2023-XB-DT-20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7
100K*)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3万元,招标人为
辽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 (略) 承担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K*)通信和电力管道与
预埋预留基础项 (略) (略) ,主要工作内容为通信和电力管
道与预埋预留基础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
97100K*)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机械设备车辆租
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段(K39
7100K*)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机械设备车辆租赁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不得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如
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或购车合同复印件,如为供应商租赁
的,须提共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及
租赁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显示供应商相应信息。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供货截止期限为2020年9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内,供应商成功累计完成过类似于本项目械设备车辆租赁50
万元及以上的业绩。(1
个或多个机械设备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清单内容必须包含4T
货车12T自卸吊150型挖掘机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设备)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1
(6)供应商在 (略) 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 (略)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 (略) 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略) 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7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
汇总至一个文档发送至1nxinda*.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名称
第五合同段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项目机械设备车辆租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采
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 (略) ,开户
银行全称:中国 (略) 沈阳长白汇锦支行,银行账号:*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 (略) (略) 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略) (略) 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1
七其他
1采购范围:
对以下设备进行租赁
序号细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台数
1货车4T台班5001台
2自卸吊12T台班1351台
3挖掘机150型台班2001台
各项机械设备车辆工作时间以*方施工时间安排为准。本次采购划分为1
个合同包。
2服务期限:2023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 (略) 京哈高速K*K*),具体以采购人
通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 (略) 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 (略)
地
址: (略) 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赵岩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
钟浩
电
话:024-*
电子邮件:
lnxind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限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爆
红
(盖章)
*
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