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浙江丽水 (略)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 2 | 年 |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 食堂年营业额的26.5%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同时具有餐饮管理能力,公司注册资金在*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
(2)近3年浙江省内同类食堂劳务外包经营项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日-7月8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发售期满后不允许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书面获取,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8-*。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至代理机构(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30幢3号4楼。电子邮箱递交的,*@*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联系人联系确认。
七、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宁中学 招标代理:浙江丽水 (略)
地址:景宁 (略) 1099号 地址:景宁县新田小区30幢3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电 话:0578-*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