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碛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项目 (略) 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规划,依据渝发改外资 〔2021〕4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渝北洛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废塑料、废纺及废玻璃,废旧塑料主要成分为PE(聚*烯塑料)、PP(聚*烯塑料)。建设规模规划为可回收物处理能力250t/d,包括废塑料处理200t/d、废玻璃处理30t/d、废纺处理20t/d。
2.3 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万元;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费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2.4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洛碛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编制)、工艺包设计、技术标书编制(含招标图);
(2)服务范围:主要有配合招标人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办理,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工期日60历天。其中总图布置设计10日历天,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 (略)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级资质,且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 (略) 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级资质,且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
地址: | (略) 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高科总部广场K栋 | 地址: | (略) 江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袁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洛碛低值回收物循环利用基地项目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中国 (略) 重庆分行 | *9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重庆农村 (略) 沙坪坝支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中国 (略)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略) 重庆分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1060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略) 七星岗支行 | **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中国建设银行 (略) 支行 | *0628 |
招标公告.pdf
(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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