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
截至目前,已到位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其中:中央*元;省级*元(含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元);市级*元(含驻村工作经费*元);县级*元。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并经县政府批复(平政字〔2024〕14号),计划涉及资金*元。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扶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6个。具体内容为:
1、到村资产收益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元,一是发展中央厨房项目,二是发展粮食烘干项目,三是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设备。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运营企业为平乡 (略) ,产权归93个村集体所有,收益用于93个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收益率不低于5.4%,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26.*元。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各村设立村级防贫专项资金,优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帮扶救助;二是每村设立公益岗位1-2个,增加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就业机会;三是提供不少于100人的就业岗位;四是收益用于各村村容村貌改造提升。
2.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元,利用平 (略) 魏家庄村、梁里马村、东田村,节固镇北李庄村和平乡镇北门村集体建设用地,分 (略) 魏家庄村建设仓储物流钢构厂房约550平方米, (略) 梁里马村建设仓储物流钢构厂房约600平方米, (略) 东田村建设仓储物流钢构厂房约1000平方米,在节固镇北李庄村建设仓储物流钢构厂房约1100平方米,在平乡镇北门村建设仓储物流钢构厂房约4300平方米(平乡镇北门村仓储钢构厂房收益归北门村、南柴村、西闫庄村、小西门村、于柳庄村、周庄村6个村分配)。项目建成后, (略) 魏家庄村、梁里马村、东田村,节固镇北李庄村,平乡镇北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经营主体,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以出租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年收益率不低于本村仓储钢构厂房投入金额的6%,以上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共增加*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委组织部。
3.防贫监测户产业救助项目1个。项目投资*元,计划扶持防贫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养、家庭手工业、到户光伏、庭院经济等产业救助项目30个,每户按实际情况进行救助,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产权归项目户,收益主体为项目户,年户均增加收益在300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预警防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项目投资*元,计划对7个乡镇62个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00余万元进行贴息补助。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绩效为通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助推已脱贫户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业增收项目,使其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预计项目受益已脱贫人口62人。
5.农田水利设施项目1个。项目投资*元,为邓家桥、梁里马等15个村安装110型防渗管道2000米、125型防渗管道*米、配备潜水泵23套、铺设喷灌585亩。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有效增加水浇地面积1000亩;二是单位面积每亩增产100公斤,年可增产100吨粮食作物,年增收*元;三是增加脱贫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6.平乡县农业农村局种畜场粪污处理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元,整修种 (略) 2800平方米;建设三格玻璃钢粪污处理设施10套。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农机)。
巩固脱贫效果: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将周边村畜禽排泄物集中起来,经处理后的粪污能减少病菌和寄生虫的危害,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水平,可以将粪便转化为有机物,改善农村水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扶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3个。具体内容为:
1. (略) 及路灯建设项目1个。投入资金2634.*元。帮助翟刘庄、寺头、艾村等66个村新建街道( (略) )*平方米;翻建街道( (略) )*.5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07平方米、硬化水泥便道*平方米、硬化巷道*.2平方米、铣刨 (略) 面*平方米、安 (略) 灯951盏。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实施后,可带动该村经济发展提升10%以上;提高示范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增加脱贫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2.节固镇 (略)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元。建设地点为节固镇大葛村。主要建设内容:翻建 (略) 及街道7380平方米;硬化巷道*平方米。项目实施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建成后,可方便大葛村群众生产生活,改善出行条件。涉及受益群众1500户,受益人口6200人。
3.河古庙镇西 (略) 灯项目。投入资金30.*元。扶持西河古庙村安 (略) 灯110盏。项目实施单位县人居办。
项目实施后,可使项目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解决群 (略) 难问题,使村民获得感、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三)贫困人口技能提升项目。项目投资112.*元,为全县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375人,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375人,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项目绩效为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预计受益已脱贫人口750人。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项目投资*元,计划对700余名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外省务工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500元, (略) 务工每人每年一次性补助300元。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五)乡村公益岗位补助项目。项目投资223.*元,计划对全县310名乡村公益岗进行补助,每人每月600元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项目管理费。投入118.*元,用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在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项目建设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
二、项目实施方式
(一)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可依照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乡振联﹝2021﹞17号)文件,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财政部等6部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冀财农〔2021〕13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本计划涉及项目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责任部门要从谋划、前期、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从严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督办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质量达标,防治管理不善等导致工程拖延、项目烂尾。
(四)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均须执行《平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
监督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19-*
公告期限(2024年4月7日至5月6日)
来访地址:平乡县县城振兴大街106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西一楼北头
附件: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表
2024年4月7日
附件1:2024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