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
为支持做好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我县争取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资金*元,2023年已投入使用*元,2024年剩余资金*元现已经到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联合编制了平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复(平政字〔2024〕15号),涉及资金*元。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产业发展项目
利用省级衔接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元,扶持产业发展项目2个。具体内容为:
1、示范区到村资产收益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元,发展中央厨房项目建设。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运营企业为平乡 (略) ,产权归20个村集体所有,收益用于20个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收益率不低于5.4%,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5.*元。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各村设立村级防贫专项资金,优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帮扶救助;二是每村设立公益岗位1-2个,增加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就业机会;三是提供不少于100人的就业岗位;四是收益用于各村乡村振兴村容村貌改造提升。
2.示范区农田水利设施项目1个。项目投资*元,为前田庄、西王庄、李杨村等19个村安装125型防渗管道*米、配备潜水泵35套、铺设喷灌1040亩、安装变压器2台。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有效增加水浇地面积4000亩;二是单位面积每亩增产100公斤,年可增产400吨粮食作物,年增收*元;三是增加脱贫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利用省级衔接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元,扶持项目1个。具体内容为:
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元,扶持王杨村、油召二村、后田庄等14个村共翻建街道*.5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5平方米、硬化水泥便道*平方米、硬化巷道6744平方米、安 (略) 灯430盏、 (略) 沿石6240米、 (略) 用土方量2001立方米。
项目实施后,可带动该村经济发展提升10%以上;提高示范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增加脱贫群众幸福感合满意度。
二、项目实施方式
(一)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单位依照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乡振联﹝2021﹞17号)文件,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财政部等6部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冀财农〔2021〕13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本计划涉及项目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责任部门要从谋划、前期、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从严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督办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质量达标,防治管理不善等导致工程拖延、项目烂尾。
(四)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均须执行《平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
监督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319-*
公告期限(2024年4月7日至5月6日)
来访地址:平乡县县城振兴大街106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西一楼北头
附件:平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2024年4月7日
附件1: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