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农 (略) 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农产品样品检测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农产品样品15个;农产品样品采集1.0公斤、制备加工、检测,检测项目:汞、砷、铅、镉、铬、铜、锌、镍、硒;对检测结果进行农产品重金属安全性评估。
(二)简要技术要求:
1.具有农产品检测的相关资质。
2.按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开展样品检测和编制检测评估报告,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项目完成时间:需在2024年11月底完成样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控制价为0.*元(含样品邮寄费用),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公司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产品检测的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 (略)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寄送至本单位。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67号老农业局二栋二楼。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略) 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项目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 (略) 167号。联系人:罗文基,电话:0772-*。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附: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项目购买服务询价单。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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