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国能志丹顺宁镇二期100兆瓦风电项目 | (略) 志丹县顺宁镇 | 志丹 (略) | 陕西 (略) | (1)完善 (略) “三线一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等符合性分析。 (2)完善项目组成,核实项目占地情况,补充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两者位置关系,细化二期项目依托工程内容;补充测风塔建设内容和风能资源情况。 (3)复核土石方量,明确本项目是否设置弃土场。细化风电场和升压站施工方案,补充道路施工方式。完善项目施工营地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4)细化占地项目类型,完善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完善低频噪声对动物影响分析。明确光影影响参数,细化风机光影影响分析。 (5)复核噪声源类型和数量,明确噪声源确定依据,校核噪声预测模式、预测结果,完善声环境影响分析。复核固体废物种类、数量,细化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6)明确本项目升压站的出线方式和间隔扩建内容,补充说明线路共用情况,细化类比升压站的电磁环境影响的可类比性分析。 (7)复核环保投资、监测计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补充二期项目相关附图和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