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远泽向我局申请对其私房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因涉及有部分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有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该私 (略) 经济开发区观山花园社区商贸小区北侧,2010年4月 (略) 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面积为156.8㎡,2002年原规划局对该小区出了总体规划设计文件,2003年 (略) 规划建设局对整个小区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略) 城北开发区,建设项目名称为观山花园三期,建设规模为10049㎡(共计24户),规划设计文件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497㎡,总建筑面积6912㎡,层数为4层,每户建筑面积为428.19㎡,每户占地面积为108㎡。2023年5月测绘单位对该房屋进行实测,房屋实测层数为F8;实测基底面积为122.50㎡,实测总建筑面积为1128.5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28.19㎡,超出700.33㎡。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该私房的违法建设行为2023年6月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已作行政处罚并结案。
如在公示期内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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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