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 (略) 将于2023年05月27日16时至2023年06月12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2023)新2822执恢12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新M43154”无挂车。
使用性质:国产货车。
车辆识别代码:LZGJLN845DG*
发动机号:1413D*
注册日期:2013年06月10日,发证日期:2013年06月25日
燃料种类:两用(双)燃料汽车,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价:34,646.10元
第一次起拍价:28410元。
保证金:3000元。
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3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新M43154”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20年06月30日。竞买人于2023年6月28日之前必须办理车辆审验手续,如: (略) 提醒后,仍未审验车辆导致车辆强制报废,后果竞买人自身承担。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所有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到和硕县车管所登记机构查询车辆信 (略) 前往实地看样,法院对未知瑕疵不承担法律责任,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3、违章和年检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或到相关部门查询。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买受人负责补办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车辆停放于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过户、档案、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 (略) 车管所及相关部门,请竞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竞买。我院对其中风险不承担责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5、拍卖对象的范围以竞买公告、评估报告为准;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 (略) 提出书面异议。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和 (略) 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硕县支行,账号:*1863)。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和 (略) 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硕县支行,账号:*0066)。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最终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 (略) 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联系人:乌法官*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 (略)
和 (略)
2023年5月26日
1.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3)新2822执恢12号】
拍品名称 | 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新M43154”无挂车,以实物现状为准。 |
权证情况 | 1、(2023)新2822执恢12号执行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艾*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被和 (略) 查封;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3、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一、标的物: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新M43154”无挂车。 使用性质:货运车 车辆识别代码:LZGJLN845DG* 发动机号:1413D* 注册日期:2013年06月10日,发证日期:2013年06月25日,强制报废时间:2028年06月25日。 燃料种类:两用(双)燃料汽车 二、存 (略) (略) 场停车场内,该车辆已过检验期,车辆目前存在损坏,未维护保养,马达空转无法启动,现已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三、(1)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违章和年检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或到相关部门查询。如有违章处理、年检、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证件不全需要补办,由买受人负责补办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车辆停放在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过户、档案、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 (略) 车管所及相关部门,请竞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竞买。我院对其中风险不承担责任。 (3)特别提醒:拍卖对象的范围以竞买公告、评估报告为准;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4)其他 (略) 咨询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