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路门面房底楼招租
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日期:2023-01-29
项目名称 | 长春北路门面房底楼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农村集体资产出租 | ||
交易类型 | 招租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29 | 挂牌终止日期:2023-02-03 | |||
出让方 | (略) 城厢镇长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资产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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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 长春北路门面房底楼 | 资产编号 | *S01A* | ||
资产类型 | 经营性资产 | 资产地点 | (略) 城厢镇长春北路7号* | ||
流转面积(亩) | 农地性质 | ||||
四至(东至) | 四至(西至) | ||||
四至(南至) | 四至(北至) | ||||
报名信息 | |||||
报名时间 | 2023-01-29至2023-02-03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 报名地点 | (略) 城厢镇县府东街99号3号楼M328农村产权交易窗口 | ||
报名所需材料 | 1、企业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单位公章)。如有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书需写明委托范围及授权委托有效期),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要求: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自然人承租不接受委托。 | ||||
保证金信息 | |||||
交纳金额 | 341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02-06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 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 ||
交易信息 | |||||
交易方式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多次报价 | 起拍价 | *.00元/年 | ||
交易时间 | 另行通知 | 交易地点 | 市区级交易中心 |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无 | ||||
租赁期限 | |||||
流转用途 | 办公、培训、超市、汽修等用房(餐饮、酒吧除外)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营需符合 环保 卫生 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政策。 | ||||
特别事项说明 | 根据先付后租的原则,租金每年2 期交纳,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期房租*方应提前1个月。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4100元 ,物业费每年3666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装修免租期半个月即15天。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办齐经营所需的相关许可证,若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不符合环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保证金、追回*方拖欠款项、收回门面房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承租方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 。接受线上报名。承租户不得经营非法活动等;不得经营有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竞租者在参加招租竞租会前,必须事先到相关行政部门自行咨询了解自己所选择的租赁用途项目是否符合许可。有意者入场后投标报价或竞价即认可竞租者均对招租的租赁标的物现状及对其承租用途项目适租状况了解。如汽修行业,需做好危废处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 ||||
联系方式 | 看样联系人:陶峰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蕴婷 联系电话:* | |||||
文档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