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我厅对 (略) 新增一台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等三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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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新增一台工业辐照电子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 | 黔环辐表[2024]123号 | 2024年 11月 |
2 | 都匀220千伏中和变第二台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 | 黔环辐表[2024]124号 | 2024年 11月 |
3 | 贵定县擦耳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工程 | | 2024年 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