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因原批复项目与实际工程量存在较大差距,经乡(镇)申请,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石精扶字〔 * 〕 * 号批复的高田镇祠江村雷雨坪水渠、水陂、浆砌石项目,石精扶字〔 * 〕 * 号批复的大由乡王沙村沿岭提水灌溉工程项目,石精扶字〔 * 〕 * 号批复的珠坑乡高玑村寨头尾道路护坡修建项目予以变更,增加项目资金共 * .7万,其中高田镇3.8万元、大由乡3.6万元、珠坑乡4.3万元(具体见附件)。
附件:部分乡镇 * 年脱贫攻坚整村推进公共项目变更
计划表
(略) 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 日
附件:附件: (略) 分乡镇脱贫攻坚整村推进公共项目变更j计划表.xlsx |
(发布者:cy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