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团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HBTF-(略)FJ-(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TF-(略)FJ-(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修装饰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 (略) 以团发改审批〔2023〕132号、 (略) 2024年第9次党委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团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团风县城内 建设规模:根据现阶段团风县居民用房需求,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且配套设施完善、集中 (略) 的158套房产进行装修装饰,总建筑面积约(略).23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8 合同估算价:1159.(略)元 | ||||||||||||||||||||||||||||||||||||||||
2.3其他:工程费约(略)元,设计费约(略)元,工程费(设拦标价)采用费率报价,设计费(设拦标价)采用金额报价,具体报价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 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或环境艺术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④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担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⑤施工团队:至少5人应分别为施工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材料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其他人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⑥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 (略) 理。 3.1.4 财务要求:提供近年(2022或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1.5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3.6.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执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通知公告-《关于湖北 (略)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3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 (略) -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团风县公共 (略) (网址:http://**/)、湖北 (略) 网(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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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