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高州市城南新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城南新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24日,
共30天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略) 人民 (略) 站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2号
联系电话:0668-*
邮箱:*@*63.com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论证研究 (略) 城南新区控规范围,规
划范围东至东方大道,西至冼太大道,南至茂高快线,北至
(略) 、茂名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6.22平方公里,涉及调整CN02、CN03、CN04三个单元的局部用地。
二、调整内容
本次局部用地调整主要涉及规划地块的调整, (略) 保持不变,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将CNO2单元高州中学西侧的原二类居住用地(R2,*)划分为两个地块,东北侧地块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根据高州中学实际使用需求,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剩余地块继续保留二类居住用地(R2,*),控制指标按原规划执行。
2、将CNO3 (略) 中段南侧的原二类居住用地(R2,*)划分为两个地块,东侧地块继续保留二类居住用地(R2,*),控制指标按原规划执行;西侧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G2,*),参考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1,建筑密度≤5%,绿地率≥90%,建筑限高≤12米。
3、将CNO4单元东方大道中段西侧、体育大道北侧的原公园绿地(G1,*)划分为两个地块,南侧长条形公园绿地继续保留(G1,*),控制指标按原规划执行;北侧梯形公园绿地与水域(E1,*)共同合并形成一个地块,并调整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参考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 (略) 城南新区组团局部用地调整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