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公示
根据《关于广西壮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解除监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若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被拖欠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那坡县人力资源和 (略) 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行投诉,投诉地址:那坡县城 (略)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 (略) 四楼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投诉电话:0776-*。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那坡县人力资源和 (略) 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那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那坡县 | 那坡县 (略) | 广西 (略) |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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