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枚乘路1号南园快递服务网点, (略) 服务网点、北京北路89号北京路校区快递服务网点、竹巷街118号萧湖校区通讯服务网点共4处招租校内营业用房公开出租 | |||||
项目编号 | HACQ-*-QJP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2/0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12/21 | ||
挂牌公告期 | 公告期内如无意向承租人报名,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 ||||
批准单位 | (略) | ||||
批准文件 | (略) 校长办公会纪要2020年第11号 | ||||
出租人名称 | (略) (略) (略) | ||||
出租标的物 概况 | 1、本次出租的4个标的物概况: 标的1:该标的物位由两部份组成,一是位于北京北路89 (略) 北京路校区南园,原锅炉房改造而成,房屋使用面积约50平方米。二是北京北路83号北京路校区北园丹桂园2号楼与3号楼之间,面积约30平方。两部份总面积约80平方。。拟作为快递服务用房招租。 标的2:该标的物位于枚乘路1 (略) 枚乘路校区南园浴室楼下,房屋使用面积约185平方米。拟 (略) 服务用房招租。 标的3:该标的物位于枚乘路1 (略) 枚乘路校区南园浴室楼下,房屋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拟作为快递服务用房招租。 标的4:该标的 (略) 淮安区竹巷街118 (略) 萧湖校区5号楼一楼,使用面积约18.5平方米。拟作为通讯服务用房招租。 2、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目前房屋现状为水电齐全,处于闲置状态。 3、具体房屋信息见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概况简介》 | ||||
租金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E0502-*-004,E0204-*-00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日 | ||||
租金估价 | 本次招租房屋评估总价为人民币121.7万元 | ||||
租赁期限 | 5年 | ||||
首年租金底价 | 首年租金底价总额为人民币121.7万元,无装修期,租金无递增 标的1首年底价为12万元,标的2首年租金底价为96万元,标的3首年租金底价为10万元,标的4首年租金底价为3.7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仅限于如下业态;不得改变或增加经营业态。标的1、标的3为快递服务业,标的 (略) 服务业,标的4为通讯服务用房。 2、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3、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招租方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或设备; 4、本标的物招租的履约保证金:为:标的1、标的3人民币5万元,标的2人民币30万元,标的4人民币1万元。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缴纳,待租赁期结束后,在无违约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6、意向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时,所有增加装修和物资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增加的设备*方可以自行移走,但须将建筑恢复原样,否则恢复的费用从*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1、本招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标的1、标的3只接受具有快递经营许可证且有高校服务经验的快递法人企业参与竞价,标的2只接受有食品经营许可的商超类企业。标的4只接受三大通讯运营商及其分支机构参与竞价。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出租文件; 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三、房屋租赁合同。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标的1、标的3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适用于法人自行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 (三)快递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内与高校关于快递服务合同,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证明函。 (四)为本企业不少于3名员工缴纳**日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承租承诺函原件(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上传) 标的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适用于法人自行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除外),近三年内与高校 (略) 服务合同,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证明函。 (四)为本企业不少于3名员工缴纳**日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承租承诺函原件(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上传) 标的4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适用于法人自行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 (三)承租承诺函原件(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上传)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一。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8000/TPBidder/login.ahttp://**%2ftpbidder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 (略) 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7-*、*。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 (略) 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保证金数额为首年招标底价的10%,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人式 | 联系人 | 孙先生(交易中心) | 杨先生(招租人) |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
附件:
1、《意向承租登记表》
2、出租人告知函及承诺书样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