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乡村振兴部门的要求,对我区2024年度春季、2022年度秋季、2023年度春季脱贫户(含防返贫监测户)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 (略) 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开展“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补发)工作。通过区农业农村、人社、教育部门对全区脱贫户(含防返贫监测户)中学生信息数据的比对,我区符合2024年度春季“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发放学生为41人(详见附件)。补发2022年度秋季、2023年度春季“雨露计划”补助1人2次(详见附件)。现对我区预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示期间,如公示内容存在问题,可采取来信、来电和来访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反映。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931-*;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931-*。
附件:1.红古区补发2023年度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学生摸底情况统计表.xlsx
2.红古区补发2022年度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学生摸底情况统计表.xlsx
3.红古区2024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预发放学生统计表.xlsx
红古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