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鼎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张防火板及防火芯板新材料产品生产线项目自行验收公示
2021年11月22日,浙 (略) 年产*张防火板及防火芯板新材料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 (略) 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 (略) (建设单位)、浙江 (略) (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2月1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龙鼎 (略) 坐落于 (略) 常山县金川街道绿惠大道3号,公司拟投资*元实施年产*张防火板及防火芯板新材料产品生产线项目。
2020年4月12日,常山县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了该项目决策会议纪要(常开工投纪要[2020]17号),2020年5月9日,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19-*-30-03-*)。公司于2020年05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区域环评+简化管理项目),2020年5月取得了《浙江龙鼎 (略) 年产*张防火板及防火芯板新材料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备案表》。项目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登记编号为*MA2DJ4779D001X。
项目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6.65%。
企业目前已建成年产*张防火板及防火芯板新材料产品生产线,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1)生产设备:与原环评对比,本项目实际3台300吨进口液压机、3台定型机、6台高精密滚压机、6台高精密砂光机、6台数控刨板机和2台多功能清边机未建设,增加1台全自动数控拆膜机和1台全自动数控复压机,用于代替环评中的液压机、定型机、滚压机、砂光机。
(2)环保措施:原环评要求配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设置3台除尘器,废气通过不低于 15m排气筒排放(1#),由于厂房中间难以设置排气筒,企业实际将投料工序投料口设置在全封闭隔间内,且在投料口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和处理,处理后粉尘排放量较少,密闭空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对于切边砂光粉尘,原环评要求采用集气罩收集,设置3台布袋除尘器,废气通过不低于 15m排气筒排放(2#),企业减少2台多功能清边机,相对应的1台除尘器未建设,另外2台除尘器正常工作。企业实际有初期雨水产生,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水泵送回进料水池用于配料工艺,不外排,环评未提及。企业实际未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
其余各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基本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变动情况不涉及重大变更范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包括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艺,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常山港。
2. 废气
本项目验收部分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工序废气、切边砂光工序废气、雕刻成型工序废气、破碎工序废气,无油烟废气产生。投料工序投料口设置在全封闭隔间内,且在投料口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和处理,处理后粉尘排放量较少,密闭空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切边砂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雕刻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经3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切边工序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 固废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包装材料、除尘灰、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脱模油包装桶、废起泡剂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包 (略) 回收利用。除尘灰和边角料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水及排放口水环境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排放出水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最大日均值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要求,氨氮和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标准。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车间内雕刻成型工序1#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雕刻成型工序2#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雕刻成型工序3#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切边砂光工序1#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切边砂光工序2#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破碎工序废气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各测点所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鲁里村风雅商店)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内容标准要求。
3. 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敏感点昼间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
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CODCr、氨氮和颗粒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对该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期:2021年12月13日-2022年1月1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浙 (略)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