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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石化 (略) 委托,对仪征化纤年产12万吨PB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公开招标所需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605-15277-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年产12万吨PB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仪征化纤年产12万吨PBT项目火灾报警系统\详见技术要求和供货清单 | 1.00 | 套 | 包1-火灾报警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项目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投标,集成商视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则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 (略) 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完成评价的可不做承诺(提供评价截图)。 3.1.8 投标方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9 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选用具备FM认证的设备。 3.1.10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柜、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本质安全防爆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爆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防爆型消火栓按钮、声光报警器、防爆型火灾声光报警器、功能模块、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备必须具有CCCF、型式检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15日 9:00至2023年12月1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 (略) 南京招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2月08日 09:00前与赵奕诚联系,技术咨询请与 高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赵奕诚 | ||||||||
电 话: | 025-*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高峰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gaof.*@*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1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