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苗木采购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林业产品/育种和育苗/苗木类 | ||
采购单位 | 江西 (略) | ||
行政区域 | 石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08:0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赣州汇骏 (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廖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汇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华丰合作社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 |
项目概况
苗木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汇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3-SC--F-J002
项目名称:苗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苗木采购 | 1 | 项 | *.8元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方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供货之后3天内将*方所需苗木运输至*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应的业务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税票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承接苗木供应单份合同造价30万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汇骏 (略)
方式:在赣州汇骏 (略) 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汇骏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汇骏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必须在开标截止前到帐,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汇骏 (略)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 (略) 石城支行 账号:6505 5104 6700 015)缴交,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缴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缴纳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在中标单位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
联系方式:廖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汇骏 (略)
地 址: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华丰合作社三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