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朝天 (略) 业务综合楼新建项目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朝天 (略) | ||
行政区域 | 朝天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2日11: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岳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朝天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朝天区德胜街120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州区万缘恒业锦城15楼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岳先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S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朝天 (略) 业务综合楼新建项目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10:00:00 (北京时间)。
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10:00:00 (北京时间)。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的第二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正如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朝天 (略) 业务综合楼18000㎡,占地38.8亩,设备购置及附属设施建设。
建设内容及规模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综合楼 | ㎡ | 18000 | 占地3000平方米 6F |
1.1 | 建筑工程 | ㎡ | 18000 | |
1.2 | 装饰工程 | ㎡ | 18000 | |
2 | 公用工程 | |||
2.1 | 给排水工程 | ㎡ | 18000 | 占地38.8亩 |
2.2 | 供电工程 | ㎡ | 18000 | |
2.3 | 暖通工程 | ㎡ | 18000 | |
2.4 | 通风工程 | ㎡ | 18000 | |
2.5 | 消防工程 | ㎡ | 18000 | |
3 | 医疗设备购置 | |||
3.1 | 儿童保健设备 | 套 | 1 | |
3.2 | 未婚围产保健设备 | 套 | 1 | |
3.3 | 妇女保健设备 | 套 | 1 | |
3.4 | 健康教育设备 | 套 | 1 | |
3.5 | 信息管理设备 | 套 | 1 | |
3.6 | 医学遗传设备 | 套 | 1 | |
3.7 | 影像科设备 | 套 | 1 | |
3.8 | 检验科设备 | 套 | 1 | |
3.9 | 其他设备 | 套 | 1 | |
绿化率 | % | 35.18 | ||
5 | 容积率 | 0.7 | ||
6 | 建筑密度 | % | 11.60 | |
7 | 停车位 | 辆 | 137 | 室外停车位 |
8 | 床位数 | 位 | 100 |
2.2.1 建设原则
(1)项目的建设应符合 (略) 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要求,强化项目知识、文化、医疗等方面的内涵。
(2)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意营造良好的就医条件和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实用。
(3)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综合考虑建筑、道路、绿化等与空间环境设计的内在联系,注重空间景观和环境效益统一,努力节约用地,开发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
(4)在总体布局上,应建立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安排足够的停车场地,寻求车行、人行恰当分离的途径。
(5)根据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创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医疗场所。
2.2.2 设计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 (略) 建设标准》
(6)《 (略) 建筑设计规范》
(7)《 (略) 建筑评价标准》
(8)《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9)《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10)《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1)《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1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13)《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1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16)《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7)《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18)《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2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3)《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规范》
(24)《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25)《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设计技术规范》
(26)《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2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2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2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3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3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34)《无障碍设计规范》
(3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3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3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3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4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4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42)《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4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4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5)《 (略) 建设标准》
(4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47)现行的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3 总体方案设计思想2.3.1 设计目标
项目建成后,使其功能、流程、医疗设施、卫生学要求和健康防护具有 (略) 水平。医院医疗条件将有较大的提高,可一定程度满足朝天区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同时进一步改 (略) 医疗条件和环境,提 (略) 的医疗水平。
2.3.2总体布置原则
(1)建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2)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3)功能分区明确,科学地组织人流和物流,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4)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与通风。
2.3.3总体布局
(略) 在总体布局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营造和谐气氛,建筑与景观自然和谐;主体建筑应 (略) 文化特色,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功能全面,交通流畅,环保节能。包括:
(1)在总体设计上,必须考预当地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设计。
(2)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有利于病人生理健康,体现清新、典雅、朴素的特点;
(3)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及屋面,应符合建筑节能和防渗漏的要求;外窗应选用气密性和防水性良好产品;走道应采用“无障碍设计”,建筑过厅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
(4) (略) 建设项目应满足防水、防盗等安全要求,符合适用、安全、经济的原则。
2.4建筑方案2.4.1设计理念
(1)突 (略) 规划建设的先进性、引导性、健康性。辩证地处理近期与远期、医疗与发展的关系。
(2)以病人为中心,创造舒适,方便、健康、整洁、经济、实 (略) 区环境和文化。
(3)突出地方特色,创 (略) 景观。
(4)设计具有标志性、符合时代气息、时代个性。
(5)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建立 (略) 区管理服务系统。
(6) (略) 科技含量,创造更为人性化,智能化楼内空间。
2.4.2总平面布置
平面设计应紧密结合项目施工流程,体现“简洁、流畅、方便、节省”等原则,合理布局各建(构)筑物,充分、高效利用场地。
(1)总平面布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规划,做到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建筑布局紧凑,人员流通便捷,车辆和人员的分流有序。
各科室均应设置醒目标志。
一般情 (略) 一般用地比较紧张的情况, (略) 绿地率指标不低于30%。
2.4.4 平面设计
建筑规划布局结合场地状况、采光朝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项目新建业务综合楼18000㎡,设备购置及附属设施建设。
2.4.5 立面设计
建筑立面造型要注重建现代建筑格调,运用当地独特的文化元素统一规格的门窗表现项目建筑的特点,并在入口部位进行重点装饰,建筑色彩以现代华丽色
为主调,对比鲜明,搭配和谐,色彩鲜明而灵性。
2.5建筑设计2.5.1 墙体工程
(1)非承重的外围护墙采用250mm厚MU5.0加气混凝土空心砌块,内隔墙均采用200mm厚MU5.0加气混凝土空心砌块,Mb5水泥砂浆砌筑,构造见02J102-2《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
(2)需做基础的隔墙除另有要求者外,均随混凝土垫层做基础,上底面宽500mm,下底面宽300mm,高300mm;于楼层的隔墙可直接安装于结构梁(板)面上。
(3)墙体预留有管道洞,在管道安装完毕后,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实。
2.5.2 防水工程
(1)室内防水见“室内装修做法表”中的楼地面索引,穿楼面的管道按各工种要求做止水套管。
(2)凡设有地沟或地漏的房间做防水层,地漏周围1m范围内均做1~2%坡度坡向地漏,有水房间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20mm(无障碍15mm)并以斜面过渡或做挡水门槛。
2.5.3 屋面工程
本项目屋面防水等级为1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25年。
水落管管材采用UPVC,公称直径均为DN100mm。
屋面构造做法:
(1)防火保护层:25mm厚1:2.5水泥砂浆(每6米×6米分缝);
(2)隔离层:3mm厚麻刀灰或纸筋灰;
(3)防水层:SBS聚酯胎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层(厚度3+3mm);
(4)冷粘层:橡胶沥青胶粘剂;
(5)找平层:20mm厚1:3水泥砂浆;
(6)找坡层:最薄30mm厚碎加气块找2%坡;
(7)隔汽层:1.5mm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8)找平层:20mm厚1:3水泥砂浆;
(9)结构层: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随打随抹光)。
2.5.4 门窗工程
(1)外门窗抗风压性能不低于4级,气密性不低于4级,水密性等级不低于4级,保温性能不低于8级,隔声性不低于3级,采光性能不低于2级。
(2)门窗玻璃选用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及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单块面积≥1.5m2的玻璃、入口玻璃门、距地<900mm玻璃均采用安全玻璃。
(4)外窗不宜过大,可开启面积不小于窗面积的30%,并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5)所有门窗五金构件采用相应配件,颜色同窗框,塑钢窗所选用的颜色为*方指定,所有门窗注意成品保护,严格按安装程序施工,门窗与墙体固定方法采用干法施工,嵌填窗框四周缝隙,采用现场硬泡聚氨酯发泡剂。聚氨*烯泡沫塑料等软质材料封堵,并用嵌缝密封膏密封。
(6)防火墙和公共走道上疏散用的平开防火门设闭门器,双扇平开防火门安装闭门器和顺序器,常开防火门需安装信号控制关闭和反馈装置。
2.5.5 内装修工程
(1)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使用易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的材料;手术间、产房墙面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洁、消毒的材料。有推车(床)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撞措施。
(2)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采用易洁净、耐腐蚀、可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3)消毒间、卫生间、污物(洗)间等有蒸汽溢出和结露的房间,应采用牢固、耐用、易洁的材料装修到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蒸汽排放顺利、楼地面排水通畅不出现渗漏。
(4)供应室、药房等需配置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药房需有防潮设施。
(5)装修材料应采用环保、无污染的材料。
2.5.6 楼地面工程
地面用材采用防滑、易清洗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选用耐腐蚀材料,便于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尘、防静电。
2.5.7 上下通行设计
本工程建筑体为高层建筑。
(1)楼梯设计
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略) 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并满足使用要求。本项目设置步行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楼梯井的净宽度不宜大于200mm;室内楼梯栏板或栏杆的净高度不应小于900mm;通行推床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2.40m,有高差者应用坡道相接,坡道坡度应按无障碍坡道设计。
2.5.6无障碍设计
项目遵循无障碍设计规范,设置方便残疾人及体弱病人坡道及专用厕所,各层主要干道设置扶手等,充分体现对病人的关怀。
(1)无障碍设计范围
内科大楼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服务台、取药、公共电话、饮水处等。
(2)设计方案
①出入口均做防滑处理。设宽度为1500mm,坡度为1/12的残疾人坡道,坡道面做防滑处理。
②在楼梯踏步起始点,铺设有触感提示的地面材料,为视觉残疾者提供方便。
③独立设置残疾人厕位,且专用空间为最大。卫生间全部按照无障碍设计要求设置助拉扶手、呼叫按钮等设施。
(2)无障碍坡道结构
无障碍坡道从上到下结构:
80厚C20混凝土提浆抹面,划线防滑,
100厚厚碎砖(石、卵石)黏土夯实垫层,
素土夯实
2.6给排水及消防系统2.6.1 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4)《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11)《建筑排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2)《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13)《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8)《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2)《用水定额》
2.6.2 设计范围
包括项目区的给水、排水和消防系统。
2.6.3给水系统
(1)设计原则
根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结合本项目的建筑物方案,合理预测需水量,按各用水点用水要求合理进行系统布置,在满足用水点用水量、水压的要求及考虑施工及维修便捷的原则下,尽可能缩短室内供水管线的总长度。
(2)水源
(略) 政给水管网供给即可。本项目主要用水为医疗用水、饮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洒用水,水量、水压能够满足用水要求。
设计采用医疗、消防合一给水系统,给水管网呈环状布置,埋地敷设。沿道路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
管径采用PE100级聚*烯管材管(生产生活与消防合用,一旦发生火情时关闭医疗用水,专供消防用水)。
(3)用水定额标准
参照《 (略) 用水定额》(DB51/T2138-2016),用水取值见表6-2。
表6-2用水定额表
人员类别 | 定额单位 | 定额值 | 备注 |
医疗用水 | L/(床位·d) | 300 | |
饮用水 | L/(人·班) | 3 | |
医务人员用水 | L/(人·班) | 150 | |
办公用水 | L/(人·d) | 95 |
(3)给水系统
本项目在供水系统的组织上,充分考虑节能、系统组织合理、供水安全稳定等方面因素,采用分区供水方式。对于自来水压力供应范围 (略) 政供水直接供给, (略) 政水压,节约能源。高层采用水泵加压供给。
(4)热水系统
热水系统供水温度为60℃,采用干管循环形式,换热设备设在地下泵房内,热媒为锅炉房提供的高温热水(热泵与太阳能提供辅助热源)。
(5)饮用水给水
病人、医务人员3L/人·班,每楼层开水间设电开水器一台。
2.6.4 排水系统
(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对雨水和污水分别进行组织。
(2)室内地面标高±0.000以上污水尽可能采用重力流方式进行排放。
(3)一层污水单独排出室外,二层以上污水汇集后排到室外,地下室污水经污水泵提升后排至室外污水管道。本工程污水、废水排至室外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排水管网。
(4)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由87型雨水斗收集,经雨水管道排至室外雨水检查井。室外道路边适当置设置平篦式雨水口,收集道路、人行道雨水。
2.6.5 消防系统
(1)消火栓给水系统
1)设计参数
本项目按照 (略) 建筑进行消防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分别为15L/s和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
2)室内消防系统
根据规范要求,本工程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平屋顶设试验用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同层任何部位均能有两股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消火栓口径为DN65,配Φ19水枪、DN65消防水龙带25米及消防紧急按钮、指示灯各一个。并在每个消火栓箱内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消防按钮, (略) 内科大楼屋顶设一座消防专用水箱及增压稳压设备,保证最不利点水压要求;在地下室设置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在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给水加压泵两台,一用一备。
3)室外消防系统
室外 (略) 政管网直接供给,在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上均匀设置一定数量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其最大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水泵接合器40~15米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其型号为SS150。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除不能用水灭火的房间外,整个建筑设有全封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选用68℃。地下室部分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其它场所为中危险Ⅰ级,用水量为30L/s,最不利喷头处压力为0.1MPa,采用感烟、感温、水流指示、水力报警阀等报警措施。
(3)建筑灭火器配置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本工程基本属于严重危险级,按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设计,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为3A,最大保护距离15m。所有消火栓箱边均配置MFA3型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两个。地下室、会议室等房间设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在其他场所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7强电系统2.7.1 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2)《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8)《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9)《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0)其他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范、规范。
2.7.2 设计范围
包括供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
2.7.3 负荷分级
消防电梯、正压送风机及排烟风机、送风机、应急照明、消火栓消防泵、自动喷淋泵等为一级消防负荷,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设置在线式UPS保障供电。生活水泵房、走道照明等。为非消防一级负荷,变电站首端自动切换,单回路供电。其余为三级负荷,单电源供电。
2.7.4 供电电源
(1)为保证一级负荷供电,由两个10kV高压独立电源供电,高压配电系统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一级负荷的双电源应分别接自不同母线段上的变压器,互为备用的每一路电源都能保证所有一、二级负荷供电。
(2)电压等级:高压为10kV,低压为220/380V。
(3)设自备柴油发电机作为特别重要负荷的第三电源,当市电源全部失去时,15秒内自动启动柴油发电机组,为应急低压母线供电。对于停电要求小于15秒的重要负荷采用UPS或EPS电源供电。
2.7.5 低压配电系统
本工程设备供电电源为0.4/0.23kV,三相四线加PE线方式,由变配电室分路引出。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设置母联开关,当一台变压器失电时接通母联开关。联络开关设置为手动投切。
应急母线通过双电源联络开关与主母线联络,当检 (略) 电均失电时,柴油发电机自启动,接通柴油发电机电源,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供电。
室内配电系统采用树干、放射式混合供电方案。照明、电力及消防用电负荷分别自成系统。配电干线采用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引至电气管井至各分配电箱。
除消防负荷外的一级负荷的两路电源在末端配电箱处或用电设备处自动切换,除消防负荷外的二级负荷的两路电源在配变所处切换。
2.7.6 照明系统
正常照明干线采用电力电缆在管井内明敷设,然后引至楼层配电箱,楼层配电箱总开关带分离脱扣器。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切断相应着火层的非消防电源。
应急照明干线采用电力电缆在管井内明敷设,当火灾发生时,能够强行点亮照明灯具。
照明和插座采用不同的回路供电。所有的插座回路均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的房内插座采用安全型插座,空调要求安装高度为1.8米以上,其余为底边距地0.3米安装,灯具的安装高度低于2.4米时,要求增加一根PE线。
场所照度标准设计如下:
项目选用高效节能光源,室内所选照明灯要求带电子整流器,功率因数不小于0.9。
室内 200 lx
走道 100 lx
楼梯、平台 75 lx
在走道内设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要求采用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保护罩,灯具内蓄电池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2.7.7 防雷系统
(1)防雷等级: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相关规定,本建筑物防雷等级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进行防雷设计,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应满足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雷电波的侵入,并设置总等电位联结。
(2)接闪器:在建筑物顶部设避雷带作接闪器,在屋顶采用Φ10热镀锌圆钢作避雷带,屋顶避雷带连接线网格不大于20m×20m或24m×16m。
(3)引下线: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子或剪力墙内两根Φ16以上主筋通长焊接作为引下线,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所有外墙引下线在室外地面下1m处引出一根40×4热镀锌扁钢,扁钢伸出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不小于1m。
(4)接地极为建筑物基础底梁上的上下两层钢筋中的两根Φ16主筋通长焊接形成的基础接地网。埋深为0.8m。
(5)引下线上端与避雷带焊接,下端与接地极焊接。建筑物四角的外墙引下线在室外地面上0.5m处设测试卡子。
(6)凡突出屋面的所有金属构件、金属通风管、金属屋面、金属屋架等均与避雷带可靠焊接。
(7)在变压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在变电室低压配电柜母线、室外引入的电力线路的总配电箱母线等处,应装设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SPD)。
(8)室外接地凡焊接处均应刷沥青防腐。
2.7.8 接地及安全
(1)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
(2)本工程设联合接地系统,工程中电气保护接地、防雷接地、等电位联结接地及各弱电接地(除有特殊要求的外)等各种接地共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小于1Ω。
(3)在各建筑电源进线处设总等电位联结箱,卫生间等区域设局部等电位联结箱。各局部等电位联结箱、电源PE线,接地母线、各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及其他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等均与总等电位联结箱相连结。
(4)各主要用电类型电源进线断路器具有漏电保护功能,以防电气火灾。
(5)所有安装高度低于2.4m的灯具,须有PE线保护。
(6)所有插座回路均设置漏电保护开关,所有插座均为带防护门的插座。
(7)专用接地线采用黄/绿相间导线,并与馈电线同管敷设。
(8)由室外引入建筑物的电力线路、信号线路、控制线路、信息线路等在其入口处的配电箱、控制箱、前端箱等的引入处应装设SPD,并就近与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等进行等电位联结,并进行可靠接地。
2.8弱电设计2.8.1 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
(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9)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
2.8.2设计内容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话交换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1)电话网络系统
设电话交换机房及进线间,电话交换系统采用当地电信业务部门提供的虚拟交换方式,本系统主要包括国际国内直拨、市内电话、内线电话、数据业务、传真。
(2)楼宇自控系统
系统采用计算机、网络及控制技术,对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气体传输系统、公共照明、电梯进行实时监控。
(3)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系统
在大厅、走廊、候诊等公共场所设置扬声器,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共用一套系统,平时用于正常广播,火灾时自动切换到应急广播。主机室设在消防控制室。
(4)安全防范系统
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保安监视系统主机、彩色监视、录像设备。在大楼主要出入口、通道、电梯厅、收费处等部设摄像机。设防盗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巡系统。
(5)有线电视系统
可接 (略) 有线电视系统的信号,经前端设备由弱电竖井引入到大厅和相应房间。
(6)综合布线系统
将数据网络系统与语音网络系统集成为综合布线系统。包括工作区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楼宇子系统、网络机房。该系统的主干网采用模光纤,楼层支线采用六类双绞线。
(7)计算机网络系统
设主计算机房,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网络的交换设备、服务器和信息端口、路由器、信息安全保障设备以及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 (略) 网络的使用性能和安全,专用网络和公用网络实现传输介质和路由上的物理隔绝。根据需要在工作区设立无线网络覆盖。
(8)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本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通讯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在大楼首层设消防控制室(含保安监控、楼宇自控)。楼内的消防、楼宇自控、保安系统,由消防控制室统一指挥管理。变配电室及大型医疗设备用房、网络机房等设气体灭火装置。
2.9暖通设计2.9.1 设计依据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 (略) 建筑设计规范》
(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 (略) 建设标准》
(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
(7)*方提供的招标资料及建筑专业图纸。
2.9.2 设计范围
(1)病房大楼各功能区域舒适性空调设计。
(2)医技科室特殊要求空调设计。
(3)地下室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
(4)各区域机械通风设计。
(5)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内走廊排烟设计
2.9.3 空气调节系统
(1)对于门厅等大空间场所采用一次回风全空气系统。
(2)各房间主要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气—水系统,风机盘管设在吊顶内,采取侧送下回或顶送顶回等气流组织方式。新风机组设在专用的新风机房内。采用带热回收的全面新、排风通风系统,新、排风主机均采用分体式能量回收机组。新风采用分层、分区的供给方式,避免或减少交叉传染的机会,并根据使用时间不同灵活控制。
(3)新风均经过过滤、净化、杀菌处理,各风机盘管回风管上设空气净化装置。各空调房间均设置室温控制系统。
(4)洁净手术部及其他有净化要求的场所均采用全空气洁净空调系统,根据不同的净化级别采用不同的送风方式及送风设备。
(5)核磁共振、核医学等放置精密设备的房间根据具体需要采用恒温恒湿空调系统。
(6)空调水系统根据需要进行分区域设置。
2.9.4 通风系统
(1)设置机械排风系统的各房间通风换气次数如下:
表6-3各房间通风换气次数表
房间名称 | 换气次数(次/h) | 房间名称 | 换气次数(次/h) |
冷热源机房 | 6 | 高压配电室 | 4 |
水泵房 | 4 | 低压配电室 | 6 |
消防水泵房 | 6 | 电梯机房 | 10 |
洗衣房 | 25 | 换药室 | 10 |
卫生间、污洗间 | 10 | 处置室 | 10 |
(2)地下室各区域均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其中冷热源机房的平时排风机兼做该机房的事故排风机,事故排风量为12次/h。
(3)无外窗房间及公共卫生间、污洗及病房卫生间根据不同情况设置带有止回装置的通风器或管道风机进行机械排风,排至专用通风竖井,并在屋顶设置集中的屋顶式排风机。
(4)感染门诊、实验室、核医学、中心供应等医疗特殊场所设单独排风系统,并根据需要保压力梯度。
(5)各电气间均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至专用通风竖井。
2.9.5 防排烟系统
(1)正压送风防烟系统
1)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或自然排烟方式。
2)地上防烟楼梯间每隔二层设一个自垂百叶送风口,地下防烟楼梯间每层设一个自垂百叶送风口;各前室每层设一个常闭电动加压送风口。
3)各正压送风区域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余压阀泄压或压力传器联动旁通阀泄压。
(2)机械排烟系统
1)各层内走道和面积超过50㎡的无窗房间均按照规范规定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每套系统担负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风机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120m3/h?㎡设计。
2)净高超过12m的中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3)地下停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及排烟系统。
4)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当火灾时无条件自然补风的场所,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5)各层常闭叶排烟口均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2.8.6 空调系统
(1)普通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见表6-4。
表6-4普通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
建筑类型、房间与参数 | 冬 季 | 夏 季 | |
温度(℃) | 医疗用房 | 18~22 | 22~28 |
办公用房 | 18 | 26 | |
辅助用房 | 18~20 | 24~28 | |
计算机房 | 23±1 | 24±1 | |
走道、过厅 | 18~20 | 26 | |
相对温度(%) | 30~60 | 40~65 | |
新风量[m3/(h·人)] | ≤30 |
(2)空调系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各功能用房等均采用预留分体式空调的空调方式,具体为配合相关专业预留电源、预留室外机设置位置及冷媒管穿墙套管、冷凝水集中排放措施。
2.10消防设计2.10.1 消防设计依据及引用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6)其他有关规范。
2.10.2 总平面消防设计
(1)消防车道
(略) 内道路路面宽度应≥4.5m,建筑保证有符合要求的消防间距和建筑四周设环形车道。
(2)防火间距
本项目各建筑与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m,与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5m。在总体布局方面,与建筑物之间相互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防火间距。
(3)安全疏散楼梯间均为防烟楼梯,疏散楼梯在一层直通室外或通过扩大前室直通室外。
(4)防火构造疏散用防火门均采用*级防火门;设备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地下室设备机房门采用*级防火门;管道井检修门为*级防火门。
(5)装修材料本建筑内部装修等级,吊顶为A级,采用铝合金板吊顶,局部采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其它内装修材料为B级,基本上也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
2.10.3 建筑防火
(1)本项目防火设计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分类为一类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见表6-5。
表6-5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
构件名称 |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 ||
地上建筑 | 地下建筑 | ||
墙 | 防火墙 | 不燃烧体3.00 | 不燃烧体3.00 |
承重墙 | 不燃烧体2.50 | 不燃烧体3.00 | |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 | 不燃烧体2.00 | 不燃烧体2.00 | |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 不燃烧体1.00 | 不燃烧体1.00 | |
房间隔墙 | 不燃烧体0.50 | 不燃烧体0.75 | |
柱 | 不燃烧体2.50 | 不燃烧体3.00 | |
梁 | 不燃烧体1.50 | 不燃烧体2.00 | |
楼板、屋顶承重构、疏散楼梯 | 不燃烧体1.00 | 不燃烧体1.50 | |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 不燃烧体0.25 | 不燃烧体0.25 |
(2)建筑的主要承重构件,如柱、梁、墙、楼板等由非燃烧的混凝土和混凝土砌块构成,其耐火极限一般可以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3)各功能用房的火灾危险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4)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每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宜大于2000㎡。具体按设计方案确定防火分区。
(5)建筑顶棚、壁板及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和壁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6)在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不同功能用房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断措施。隔墙及其相应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穿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防火或耐火材料紧密填堵。
2.10.4 建筑防火构造
(1)防火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墙体材料,防火墙上的门为*级防火门。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水平距离,按规范要求设计:水平窗距不小于2m,防火墙内转角两侧的窗洞口水平距离控制在4m以上,凡不满足距离要求的窗洞则设置固定*级防火门窗。
(2)变电所设*级防火门。
(3)分隔内墙均砌至结构梁底或板底,不留缝隙。
(4)通风、空调等设备用房按规范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1.5h的楼板和*级防火门与其他部分隔开。
(5)楼面抗震缝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玻璃面板进行防火封堵。
(6)楼梯间顶层设通风百叶,通风面积不小于0.8㎡。
2.10.5 建筑物的安全疏散
(1)主要的出入口前预留集散的空地,满足紧急疏散时的要求。
(2)建筑物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通道、疏散走道、楼梯间和通行门等)。建筑物的安全通道、疏散走道、楼梯间和疏散外门等疏散设施都设置安全疏散标志牌,一旦发生火灾,便于寻找疏散路线,离开火灾现场。
(3)每一楼层、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观察玻璃窗。
2.10.6 给排水消防措施
(1)消火栓给水系统
1)设计参数
本项目按照 (略) 建筑进行消防设计,根据规范要求,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分别为15L/s和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2)室内消防系统
根据规范要求,本工程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平屋顶设试验用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布置保证同层任何部均能有两股消火栓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消火栓口径为DN65,配Φ19水枪、DN65消防水龙带25m及消防紧急按钮、指示灯各一个。并在每个消火栓箱内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消防按钮, (略) 内科大楼屋顶设一座消防专用水箱及增压稳压设备,保证最不利点水压要求;在地下室设置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在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给水加压泵两台,一用一备。
3)室外消防系统
室外 (略) 政管网直接供给,在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上均匀设置一定数量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其最大间距不大于120m,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水泵接合器40~15m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其型号为SS150。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除不能用水灭火的房间外,整个建筑设有全封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选用68℃。地下室部分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其它场所为中危险Ⅰ级,用水量为30L/s,最不利喷头处压力为0.1MPa,采用烟、温、水流指示、水力报警阀等报警措施。
(3)建筑灭火器配置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本工程基本属于严重危险级,按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设计,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为3A,最大保护距离15m。所有消火栓箱边均配置MFA3型磷酸铵盐干灭火器两个。地下室、会议室等房间设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在其他场所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10.7 电气消防措施
(1)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标志
在配变电室、消防控制中心、防排烟风机房、走廊、大厅、楼梯间和电梯前室等场所设应急照明;在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疏散照明。疏散标志灯采用集中应急电源(EPS)。其中火灾疏散标志照明照度≥0.51x;人员密集场所(如大厅等)照度不少于正常照度的50%;继续工作的备用照明(如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照度不少于正常照明亮度。
疏散指示标志设在安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大于10m。
发生火灾时,火灾层或本防火分区的一般照明和配电线路自动切除。
(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本建筑按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通讯系统、防火漏电报警系统,在首层设消防控制室(含保安监控、楼宇自控)。楼内的消防、楼宇自控、保安系统,由消防控制室统一指挥管理。变配电室及大型医疗设备用房、网络机房等设气体灭火装置。
(3)消防控制室
本建筑按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通讯系统、防火漏电报警系统,在首层设消防控制室(含保安监控、楼宇自控)。采取集中报警制系统,从原消防控制引来,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少于180点。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备
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①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②当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①在走道、电梯厅,电梯或楼梯间前室,配电间,值班室,地下车库等位置设置智能感烟探测器;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等位置设智能感烟与感温探测器组。
②当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③火灾探测器与其他设施的间距应符合表6-6要求。
表6-6探测器距离障碍物的距离
探测器类型 | 日光灯 | 送风口 | 喷洒头 | 结构梁 |
感烟探测器 | >0.3m | >1.5m | >0.3m | >0.5m |
感温探测器 | >0.3m | >1.5m | >0.3m | >0.5m |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①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4)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①在每单元一层进厅处及每层车库设有火灾显示盘,可显示本单元的火灾故障,在各个楼层设置楼层显示器。
②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
5)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①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地下车库消火栓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料出。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②每个警报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③火灾声警报器能接受联动控制或由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信号直接制发出警报
6)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①消防专用电话网络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本工程采用总线控制消防电话系统。
②消防控制室设置有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即直接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119”外线专用电话机。
③在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内等重要的消防设备用房内设消防电话分机。
④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为带电话插孔的,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7)模块的设置
①消防模块中设置在表面喷用防火涂料的专用金属模块箱内,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箱(柜)内。
②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能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各弱电竖井内设置消防端子箱。
③当消防控制模块设置在金属模块箱外时,消防控制模块附近应设置不小于100×100mm的标识。
8)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5)消防联动控制
1)一般规定
①消防联动控制器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②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
③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④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能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⑤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2)防火门的联动控制
①防火门的联动控制要求:应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内的二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②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3)电梯联动控制
①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
②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厢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4)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控制
①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报警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②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信号,控制模块按预设程序选择播放火警广播的楼栋、楼层、区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可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自动或手动进行火警广播,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③火灾声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为8s~20s,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为10s~30s,二者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5)气体灭火系统控制
①本工程的高、低压配电房设有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设有专用的气体灭火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盘保护区门外墙上明装,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5m。
②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采用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
③气体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感温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后,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报警器。
④在接收到第二个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钮的报警联动触发信号后,发出联动控制信号。
⑤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上方设置表示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时,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⑥气体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⑦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要求同时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的动作程序:
a.自动控制:发生火灾时,设在该保护区域内的声、光报警器将动作,而当烟、温探测器均报警后,设在该保护区的警铃动作并进入30秒(可调)延时程序,经过30秒延时后,即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喷气灭火,设于保护区外门上方的放气灯亮、警铃、声光报警器均为墙上明装,安装高度为低边距地2.3m。
b.手动控制:气体灭火控制盘上设有手动紧急启、停按钮。该按钮经人工启动后,警铃即发出声报警信号,系统进入延时程序、并喷气灭火。
c.应急操作:应急操作是机械方式的操作,只有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失灵时,才需要采用应急操作。此时可直接操作气体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器,来启动气体灭火系统,并直接进入喷气程序。
(6)系统供电
①报警系统交流供电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市电停电时由消防系统应急电源供电,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倍,蓄电池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下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工作3h以上。
②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通信设备等设置UPS;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不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③火灾报警系统采用共用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具体做法:消控制室设专用接地板,利用大楼共用接地装置作为接地极,用BV-1×25平方毫米铜芯塑料线作独立引下线与之相连,消防电子设备金属外壳和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
(7)线路选型及敷设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②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导线或电缆,均在消防专用金属桥架内敷设或穿镀锌钢管保护沿墙、埋地或在现浇板内暗设,线路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封闭线糟保护,并应在金属导管或金属线糟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③消防广播与其他消防线路在金属桥架内敷设时,应用金属隔板隔开,消防广播线路与其他消防线路分开单独敷设。
④在弱电竖井内及各层平面内均穿镀锌钢管保护沿墙堵地或在现浇板内敷设(地上各层),明设的消防线路所用金属桥架或所穿保护钢管均要求刷防火漆。
⑤报警总线、DC24V电源线、消防专用电话线和火灾应急广播线、联动控制线均由消防控制室引来,通过金属线槽引至各栋楼各单元电气管道井。
⑥不同电压等级的缆线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8)广播系统
广播系统由日常广播及消防广播两部分组成,前端都设在消防控制中心。日常广播和紧急广播合用一套广播线路及扬声器,平时播放背景音乐和日常广播,火灾时受火灾信号控制,相关楼层自动切换为紧急广播。
①在走道、大厅、车库、设备用房等公共场所设置扬声器,每个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
②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③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大于2.2m。
④火灾事故播扬声器均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其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在短期喷淋斜下应能正常工作。
⑤火灾隐患地区使用的紧急广播传输线路及其线槽(或线管)应采用阻燃材料广播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广播扬声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有关规定。
⑥具有室外传输线路的公共广播系统应有防雷设施,公共广播系统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的有关规定。
2.11医疗设备项目修建后新增配备儿童保健设备、未婚围产保健设备、妇女保健设备、健康教育设备、信息管理设备、医学遗传设备、影像科设备、检验科设备、其他设备等相匹配的设备。
三、商务及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 于节能 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方案设计 | 其他未 列明行 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全部工作;
(一)履约时间和方式
1.设计工期:设计工期(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成果天)+服务期限(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后)。
2.技术成果交付:方案设计经有关部门审核完成后,提供纸质文本4份及电子文本1份。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方。
(三)付款方式
(1)提交方案设计并通经有关部门审核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四)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五)安全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项目实施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承诺完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验收方式和标准
(1)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合格验收规范标准。
(2)验收方法:方案设计完成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查批复通过为准,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执行。
(八)、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朝天 (略)
地址: (略) 朝天区德胜街120
联系方式:陈女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缘恒业锦城15楼03号
联系方式:岳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