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鸳鸯村西11、12组区块拆房及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2024-0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鸳鸯村西11、12组区块拆房及土地复垦项目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以于政[2024]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409-*-04-01-*),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鸳鸯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于城镇鸳鸯村西11、12组。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内容为复垦区域土地总面积约为115亩,拆除房7500平方米(不低于22元/平方),铺设U型排渠约100米,铺设PE100管,管径200,约710米,路面修复300平方米,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2.3总投资:*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于城镇鸳鸯村西11、12组区块拆房及土地复垦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4 时3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 (略) (海盐 专区)(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 (略) 64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 (略) (浙江省 (略) )(浙江政务 (略) )http://**、 (略) (海盐专区)(http://**) 上 发 布 。 投 标 单 位 请 重 新 注 册 账 号 后 (首 次 登 录) 在 新 点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海 盐 专 区)(http://**)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鸳鸯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址:海盐 (略) 303号成成大厦8楼
联 系 人:吴燕萍 联 系 人:何李华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提供2024年9月23日(周一)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截图,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号文件执行。 |
3 | 应未被浙江省、 (略) 、海盐 (略) 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 6 个月计。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 (略) 、海盐 (略) 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
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6 |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
三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 (略) (略) ”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浙江 (略) (略)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
4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 ”(http://**.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投标人 (略) 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四、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作要求 t不作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
2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3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 / 。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