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3年在建、建成、新开工的商贸流通类项目。对照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内容,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施主体必须是在本县注册登记,投资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投资建设内容要符合支持方向。重点是乡镇商贸中心、商贸物流配送、 (略) 场建设改造项目。
(二)企业申报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应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 31日内开始实施且竣工投入运营,项目总投资在6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 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商业网点改造、设施更新、服务功能提升;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土建、租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运营经费、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详见附件1):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三)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功能。
(四)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三、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6日,逾期不接收。
四、材料投递事宜
(一)接收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工作日之外可发到电子邮箱。
(二)接收地点:甘谷县统办楼11楼1102办公室。
五、需提交资料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严格按照附件2、附件3的资料向县商务局提交纸质版材料3份,电子版1份。
联 系 人:李 琦 王彦军
联系方式:0938-*、*、*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 1.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方向
2.2023年申报项目资料内容
3.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
甘谷县商务局
2023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