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单 位(或招标人) | 团 (略) |
项 目 名 称 | G347国道举水河特大桥项目及106国道改扩建项目配套临时取土场(钓鱼台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
项 目 编 号 | |
项 目 地 点 | 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 |
建设(招标)内容 | 根据2024年5月湖北工建 (略) 347国道举水河大桥工程(团风段)项目经理部的报告及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由团 (略) 按照一场一策原则,依规办理该地块的临时用地、用林等手续;委托专业单位勘测核定地块范围内可开采土石料总量,评估核定土料、石料开采劳务力资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取土场开采力资单位和开采劳务力资中标价格;开采的土石料由团 (略) 安排专人现场过磅称重定点销售供应给G347国道举水河特大桥项目和106国道改扩建项目,如有多余,可适当调剂供应给 (略) 区其他重点项目,按月据实向开采单位支付开采力资费用。 |
总投资额(万元) | 15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由县政府的批示 (略) (略) 2024年第8次党委会议通过 |
登记完成时间 | 2024/09/27 |
预计发包时间 |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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