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荣昌区厨余垃圾综合利用中心特许经营项目
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荣昌区厨余垃圾综合利用中心特许经营项目”的答疑通知(一)发布如下:
问题1:为保证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优质项目测算及报价,更好的服务于本项目,请提供地勘资料、1:500地形图。
回复:本项目地勘资料参 (略) 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详见附件),地形图详见附件。
问题2:《招标文件》P57,‘第五章 招标边界条件 (二十二)关于社会资本的相关要求中描述“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并动态调整。根据清单,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一)环保领域1.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本项目属于环保领域中的垃圾固废处理项目,根据清单要求,本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问题:《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为指导建议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该文件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而本项目使用者付费不明确,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本项目不适用于国办函〔2023〕115号相关要求。 2023年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 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应 (略) 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新建及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民营企业参与的具体方式。对清单所列领域以外符合条件的传统及新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参照清单精神,探索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以适宜方式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适用前款规定。也明确仅是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而非强制性要求。 此条款在本招标项目 (略) 场主体的区别对待和歧视,与建立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政策不符。建议:取消此条款。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充分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同时也允许联合体投标, (略) 场主体的区别对待和歧视,关于社会资本的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P51,‘第五章 招标边界条件 (七)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描述“(2)废水:本项目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广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 广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 请问:广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置单价是多少元/吨?污水出水水质是否必须满足盐分(以氯离子计)≤800mg/L?
回复:本项目处理后出水进入广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继续处理,污水处理费已包含在自来水水费中,不再单独向入园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用,本项目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广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其中,盐分(以氯离子计)须达到≤800mg/L的要求。
问题4:《招标文件》P51,‘第五章 招标边界条件 (六)工艺方案中描述“厨余垃圾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离心分离”。餐厨垃圾预处理后产生的浆液、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预处理后的沥液联合厌氧发酵,沼液脱水后进入后端污水处理系统;分选的杂物、沼渣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运至重庆荣昌三 (略) 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分离后的油脂进行分离后外售给有回收资质的企业作为原料;......” 请问:分选的杂物、沼渣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运至重庆荣昌三 (略) 协同处理的价格是多少?请明确协同处理价格。
回复:本项目产生的分选杂物、沼渣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协同处 (略) 场自主定价,由投标 (略) 场风险按行业水平测算处置成本,待中标后与重庆荣昌三 (略) 或其他有资质的处置企业双方自行协商分选杂物、沼渣及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价格。
问题5:《招标文件》P50,‘第五章 招标边界条件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描述“厨余垃圾处理设计规模为100t/d,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计规模为10t/d,并预留二期处理厨余垃圾100 t/d规模的建设用地:其中,本期主要处理餐厨垃圾,并建设有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应急处理线,二期处理对象为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综合利用中心主要建设内容: (1)生产设施: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 (含废弃食用油脂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资源化利用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等; (2)管理设施:综合管理楼; (3)生产辅助设施:计量间、消防泵房及清水池、除臭系统、初期雨水池等设施; (4)收运系统:包括收运车辆、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收运在线监管系统。 本项目厨余垃圾是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的总称。其中,餐厨垃圾为餐馆、饭店、单位食堂等的饮食剩余物以及后厨的果蔬、肉食、油脂、面点等的加工过程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是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其他厨余垃 (略) (略) 场厨余垃圾。 本项目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二)项目总投资 中描述“本项目总投资11380.78万元,本项目静态总投资11186.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40.85万元,设备购置费4806.48万元,安装工程费639.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66.55万元(含土地成本),基本预备费532.67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164.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33万元。 (上述投资均为暂定额,投标阶段由投标人自行测算,除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情形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金额,最终以审定的竣工财务决算结果确定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问题:本条款及招标文件通篇没有详细的工艺技术描述及要求(比如怎么预处理、设备基本的规格技术要求等),而工艺技术要求及投资额度与投标报价即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密切相关,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此种招标方式存在较大的漏洞,难以避免部分潜在投标人为了低价中标,而简化工艺降低项目总投资。且本项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经营期限较长,而非货物类招采,不适宜采用最低价中标评审方法。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条件并有效保障招标人权益。 建议:(1)采用综合评标法;(2)提供经评审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明确要求所有投标人工艺技术不得低于可研规定的工艺技术和主要建设内容。
回复:(1)评标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2)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
问题6:1、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边界条件,(十五)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本项目发电系统原则上就近接到临近发电厂的并网系统,发电量全额上网售电,最终以当地电力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配套上 (略) 负责,并承担相应投资。”请明确:本项目沼气发电采用方案1、“全量上网,生产用电另购”的模式;还是方案2、“优先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如采用方案1,则边界条件中提到的“可由厂区西南侧环网柜引出一路10kV电源,用于本项目用电电源”不满足厂区使用需求,厂区一共需要接入两路10kV电源,请予以明确回复。 2、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边界条件,(八)项目产出效果,(2)粗油脂产量“粗油脂产生率应达到本项目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的6.5%以上。(非项目公司原因除外)”,请问本项目餐厨、家庭厨余及其他厨余合计处理规模为100t/d,粗油脂产生率是否按合计处理规模的6.5%计算,不用按不同进料种类进行区分计算? 3、招标文件是否可以补充提供本经批复的可研报告文件(包括平面布置图)? 4、此项目招标要求必须使用厌氧发酵工艺,对于除臭、污水处理工艺是否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回复:(1)沼气发电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边界条件自行选定,以满足本项目需要;(2)按照合计处理规模的6.5%计算;(3)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4)除臭、污水处理工艺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问题7:荣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前期流程是否 (略) 办公厅转发改委《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打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要求做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运营方案并经过发改评审
回复: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委、常务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荣昌区发改委批复。
问题8: (略) (略) 管理局: 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栏中第二项,关于投标人“财务要求 2020 年、 2021 年、2022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提出意见如下: 一、新冠疫情爆发的2020年,各餐厨企业甚至餐厨项目由于原料不足导致项目运营不佳,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经营困难,不适合纳入财务考核范围。 二、 (略) 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略) 运行良好、项目盈利,则可以认为该技术能够保障项目平稳运行,可以更有效更直观的了解餐厨处理厂的能力和实际运行情况。
回复:本项目财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略)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