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钱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钱东镇镇区大道南段两侧农房外立面提升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4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五批)的请示》的批示意见,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7-*-19-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钱 (略) 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全长约750米,提升内容主要为对沿线两侧农房遮阳帘、雨棚等搭建物进行清拆,对两侧农房(约 30间)披檐、屋顶、外墙进行提升,并开展“三线”整治。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350.*元,其中:工程费29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元、预备费1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建设,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解决。
七、项目应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 (略) 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