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非遗文 (略) 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景区广储门外街北侧、花家巷东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486非遗文 (略) 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景区广储门外街北侧、花家巷东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486非遗文 (略) 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景区广储门外街北侧、花家巷东侧) (略) 广储门外街北侧,总占地面积约*m2,东侧为玉器街,隔路为广储组,南侧为广储门外街,西侧为梅岭小学、史可法 (略) ,北侧 (略) 。根据规划,本地块拟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为防控场地退役后遗留的环境问题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一定影响,并可能危害到对重新开发利用后人体的健康,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情况,对地块可能 (略) 域和潜在污染因子进行识别,按照相关导则要求制定布点、采样及检测方案。
土壤污染因子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银检出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检出值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除浊度外的因子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限制,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浊度为水体物理性状指标,不属于污染指标,且地下水未来规划不作为饮用水用途,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浊度不再进行评价。
综上所诉,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低于相关标准限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 (略) 于可接受水平,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商户混合用地的开发利用。
三、建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针对地块环境现状开展分析、评估和提出建议。做好地块管理工作,在未开发利用前禁止外来污染堆土、建筑垃圾等堆放。
四、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 (略) 官网(http://**)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查阅。
五、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扬州 (略)
联系人:钱主任
调查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陈总
电话: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