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人民政府:
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张北部分)-*千瓦风电项目(二)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4.3093公顷(其中耕地3.2021公顷、非耕农用地1.1072公顷)、未利用地0.0251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3344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张家口“源网荷储一体化”碳中和示范项目(张北部分)-*千瓦风电项目(二)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