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略汀田小微园(一期)略
第3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略修改。鉴此,在X市公略(www.raz *** )略,略察看并下载。略分,与招标文件略,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瑞略(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略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年 11月 01日
第3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1、根略门的要求,加快工程建设,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工期。因略涉及的“工期要求”或“计划工期”:8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5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工期750个日历天),均修改为:“工期要求”或“计划工期”:80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采购、略需的期限)。
2、招标文件第81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修改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3、招标文件第28页评标办法第2.2.1(4)项商务标评分标准条款号第(2)中“D1= 0.3,D2=0.2”与“F1= 0.3,F2=0.2”,修改为:D1=0.08,D2=0.05;F1= 0.08,F2=0.05。
4、报名截止时间更改为:至2017年#月#日 下午17:00。
5、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改为:至2017年#月#日 下午17:00。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月#日 下午14:30。
7、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月#日下午14:30。
8、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月#日下午14:30。
略文略,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