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财政厅、 (略)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建宁县2022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遴选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7万元;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3万元;出省培训1.5万元;省内异地培训1.5万元;宣传费、下乡费用、资料费等其他费用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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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财政厅、 (略)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建宁县2022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遴选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7万元;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3万元;出省培训1.5万元;省内异地培训1.5万元;宣传费、下乡费用、资料费等其他费用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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