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6386;传 真:0872-412****2347电子信箱:*@*63.com | |||||
项目名称 |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 | 建设地点 | 鹤庆县云鹤镇秀邑村 | 建设单位 | (略) 建设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一期)项目规划占地*.26平方米,一期建设项目包括6号、7号、8号、5-A号成品展销厅4栋建筑单体,1栋成品仓库,1座公厕,及其一期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附属工程。银铜手工艺品加工个体户所使用原料为黄铜带、紫铜带,银带,本项目入驻加工户原料使用最大量为黄铜带4t/a、紫铜带256t/a,银带0.6t/a;产品主要为银铜制工艺品、餐具;生产设备主要有切割机、拉伸机、回火炉、旋压机等。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主要建设服务用房、管理用房、成品展销厅、原材料展销厅、成品仓库、加工机械展销厅、设备用房,同步配套实施智慧停车、 (略) 、强弱电等附属工程。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为鹤庆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银铜产业园展销区的一期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包括6号、7号、8号、5-A号成品展销厅,共4栋建筑单体、1栋成品仓库、1座公厕,及其一期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3524.*元,环保投资226.*元。 项目为银铜工艺品的展销建设项目,主要功能为展销,本次评价要求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不得变更项目用途,不得在本项目厂区内开展酸洗工艺。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环境影响表现在:废气主要污染物:扬尘、机械废气;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地面养护废水;噪声: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施工人员活动噪声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环境影响表现在:废气:机械加工粉尘。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噪声:设备运转、机械噪音。固体废物:金属粉尘、边角料、废机油。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尽量堆放于项目上风向,并且采取覆盖降尘,避免在风速较大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若遇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采取应有的降尘措施,适时洒水降尘。(2)将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扬尘影响时间。建筑材料弃渣及时清运回收,不长时间堆积。(3)出入车辆需进行冲洗,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运输途中车辆覆盖,尽量绕开人群密集的地方行驶。并且定 (略) ,洒水降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设备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等。项目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沉砂池,经临时沉淀池等设施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清洗等方面,废水不外排。(2)加强环境管理,禁止废方、垃圾和废污水直接进入水体,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先防护,后施工”。 (3)对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墙和截排水沟,防止场地因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4)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另外,充分考虑降雨的季节性变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减少水土流失。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2)选用低噪声施工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对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减小机械设备噪声;(3)物料、弃渣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运输车辆,要求在途 (略) 段低速行驶,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运送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用篷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2)施工弃渣中的土方可以 (略) 上相对宽敞的地方, (略) 覆土及矿坑场地整理。如用于本工程后确有剩余,应尽快找到消纳及时清运弃渣,避免在施工范围内长时间堆存;(3)建筑施工垃圾应当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5、施工期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1)加强征地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2)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施工顺序,应先实施拦挡、支护、排水等工程的建设;(3)施工范围内合理规划物料用量,减少施工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存;散装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4)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免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情况,入驻展销区的各加工户应自行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如下:①切割、打磨、抛光等工序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其产生的颗粒物为铜粉尘,比重较大,直接沉降较快,不会形成飘尘,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附近,影响范围较小,在车间内收集后回用或外售。②生产区域放置1台移动除尘器,收集处理焊接烟尘。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5m3)预处理 (略) (略) 。本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 (略) 政雨水管道,部分入渗利用。场地内设置房屋边沟、雨水管雨水检查井、雨水渗透井、渗透井式雨水口、渗透式雨水沟等设施,屋面雨水经房屋边沟收集后、场地雨水经雨水管、渗透式雨水管收集后、道路及绿地雨水经渗透式雨水口收集后统一排至室外雨水管, (略) 政雨水管道。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区域为封闭生产,夜间不生产。并且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封闭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运输车辆、装载机维护保养,减小车辆噪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装载运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运输车辆,要求在途 (略) 段低速行驶,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运输车辆噪声影响,所有产生噪声设备需回避南端(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一侧)进行布设。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所产生的边角料及金属颗粒收集后回用或外售,不外排。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具体规定如下所述: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口。③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④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⑥基础必须防渗,地面及裙角采取基础混凝土硬化防渗+环氧树脂,地面设高30cm的围堰,并设置标识牌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 5、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将厂区的污染控制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①重点防渗区:地面及裙角采取基础混凝土硬化防渗+环氧树脂,地面设高30cm的围堰,并设置标识牌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②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池底四周按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 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