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项目名称: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编号:WH**,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工程乌海至上海庙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
2、项目编号:WH**
3、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1B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计划服务期 |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 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时间) | 质量要求 | 至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30日内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 | |
项目负责人 | 张栓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服务HDFH-1防洪影响评价标段 2、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段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 3、土默特右旗沿山旅游路(绿道)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合同 4、国道224线都思兔河桥(苦水沟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5、国道331线加疙瘩至长青林场段公路跨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6、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防洪 7、乌审旗河口石拱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8、省道315线托克托至东河段公路项目阿善沟中桥防洪堤坝处电力电讯迁改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 |||||
企业业绩 | 1、土默特右旗沿山旅游路(绿道)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服务合同 2、国道224线都思兔河桥(苦水沟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3、国道331线加疙瘩至长青林场段公路跨河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书编制 4、S26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防洪 5、省道504线五十家子至林西段公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6、乌审旗河口石拱桥危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7、省道315线托克托至东河段公路项目阿善沟中桥防洪堤坝处电力电讯迁改工程防洪影响评价 8、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服务HDFH-1防洪影响评价标段 | |||||
第2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 | |||
投标报价 | *.00元 | 计划服务期 |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 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时间) | 质量要求 | 至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30日内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 | |
项目负责人 | 胡文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突泉县明星水库至四家子村段公路新建社尔基大桥防洪评价报告 2、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施工便桥跨越大黑河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
企业业绩 | 1、突泉县明星水库至四家子村段公路新建社尔基大桥防洪评价报告 2、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施工便桥跨越大黑河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
第3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通洋水利水电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6M | |||
投标报价 | *.00 元 | 计划服务期 |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取得批复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时间) | 质量要求 | 至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防洪影响评价报告30日内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 | |
项目负责人 | 南瑞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新建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铁路(内蒙古自治区范围)防洪评价报告 2、国道232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 |||||
企业业绩 | 1、新建集宁至大同至原平铁路(内蒙古自治区范围)防洪评价报告 2、国道232线紫沟至大兴段公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
4、公示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 2023年06月26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质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24号令)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质疑回复函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 (略) 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科
地址: (略) 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电话:0473-*
招 标 人: (略) 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海勃湾区黄河西街5号
联 系 人:刘捷
电话:047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地址: (略) 海勃湾区甘德尔西街32号
联 系 人:侯兰
电话:0473-*/*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