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全市生产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略)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略) (略) 全市生产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全市生产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
2、招标编号:TC239X055
3、项目概述: (略) (略) 全市生产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第三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约189万,总服务期限为3年;年度预算为63.0554万元,按标包号分别为最高限价(含工时费、材料费),分单位预算情况如下,单价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标包号 | 分包名称 | 标包最高限价 (万元/年) |
标包4 | (略) 车辆维修 | 18.6091 |
标包5 | (略) 车辆维修 | 7.4592 |
标包7 | (略) 车辆维修 | 4.0995 |
标包9 | (略) 车辆维修 | 6.0169 |
标包12 | (略) 车辆维修 | 4.7724 |
标包13 | (略) 车辆维修 | 9.9562 |
标包15 | (略) 车辆维修 | 1.1181 |
标包17 | (略) 车辆维修 | 6.8278 |
标包18 | (略) 车辆维修 | 4.1962 |
合计金额(万元) | 63.0554 |
5、招标内容:
5.1标包划分:根据地域按县(市、区)分包采购,共划分为9个标包。
5.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3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为每年度内维修实际发生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具体参照维修内容按照中标折扣率(%)进行分次计算。),即采购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税费、保险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中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人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6、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中标投标人于下月10日内提交上月维修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中标投标人提交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外包服务费(考核细则由需求单位与中标人另行协调制订)。
7、履约保证金:收取中标金额5%元的履约保证金。以保障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合同履行完毕无息退回。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投标人可以都投标参与招标,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则其他标段也可以中标的。(响应多标包的投标人请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开、评标按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的顺序依次进行)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体现能够承担本次项目履约能力内容。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1)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2)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投标人自拟)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投标人自拟)
4、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投标人自拟)
5、限制投标情形: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提供:以上(1)-(5)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投标人自拟)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投标人自拟)
1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2日09:00时至2023年11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选择电汇方式(注:电汇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791-*获取招标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010-*。
3、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0.00元,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 (略) 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1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略) 经开区恒科产业园19栋203室。
注:(1)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
(2)本次视频开标会议软件为“腾讯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号和会议密码:详见招标文件(视频开标期间,各投标人须开启摄像头及语音功能,并保持至视频开标结束);
(3)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章贡区文清路33号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 话:0797-*
代理机构: (略) 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
邮 编:*
项目联系人:李金阳、罗会京
电 话:0797-*、0791-*
电子邮件:*@*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