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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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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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产10万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 | (略) 高坎镇 | (略) (略) | 沈阳汇邦 (略) | (略) (略) 年产10万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 (略) 高坎镇,总投资62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25600平方米,新建厂房、库房、办公楼等。新建精米生产线一条,购置旋振清理筛1台、比重去石机1台、振动清理筛1台、智控砻谷机2台、重力谷糙分离筛1台、立式铁辊米机5台、立式砂辊米机1台、白米分级筛2台、白米抛光机4台、色选机4台、旋振筛除尘风机1台、去石机风机1台、砻谷机风机1台、碾米机粗糠风机2台、前路除尘风机1台、后路除尘风机1台、抛光机风机3台、罗茨鼓风机1台、空气压缩机2台、提升机29台、稻糠系统1套、稻壳压块机1套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 |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为烘干粉尘、大米加工粉尘、物料装卸粉尘和清理车间粉尘。烘干工序的废气通过热泵塔式干燥机自带除尘器,系统对糠皮粉尘回收率达 95%以上;项目大米加工粉尘主要体现在初清、去石、谷壳分离、碾米、抛光等工序,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的原粮在厂区内卸入地坑会有装卸粉尘产生,主要为细小的稻壳。因原粮含有一定含水率(约 13.5%),且稻谷比重较大,易沉降,装卸过程中粉尘量不大;根据以上分析,营运期间各个废气产生环节均设置了废气处理或收集措施,且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脉冲除尘器的粉尘处理效率为 99.5%,除尘效率较高,废气可进行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废气处理措施是可行的。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项目产生的加工杂质、稻壳、米糠、色杂米、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与收集的杂质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