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拟建设的取水口工程 (略) 藤县塘步镇六坊村村委会南侧约300m的上小河左岸,工程所在河道断面距离上小河汇入浔江河口约4500m,距离下游G321国道公路桥、南广高铁铁路桥分别约1290m、1500m。取水口工程包括取水泵房和引水桥涵。取水泵房工程由沉定池、吸水池、泵房、配电室和进泵房道路组成。泵房主体建筑总长31.7m、宽19.7m,进泵房通道长8m、宽1.6m,共布置2个进水闸门、2个沉淀池、2个吸水池、4台水泵。引水桥涵设置在泵房东侧的道路下,包括桥涵、水闸、垃圾清理设备。桥面路宽5m,引水桥涵长27.6m,宽3.2m,高5.8m,桥涵底高程16.93m,桥涵顶高程22.73m,桥面高程23.13m。水闸设置在道路西侧,闸门采用平板钢闸门,闸门最大开度4m。取水泵房工程规模为小(1)型。取水口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约692.18m2,
经我局委托的广西南宁水 (略) 对《 (略) 精品高效钢材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六坊村取水口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细见附件)。经研究,并根据技术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报告》编制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报告》采用水文资料及参数合理可靠,分析较为客观,对项目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分析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是可行、合理的,该《报告》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所采用的防洪标准。项目采用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结论和建议。
四、你公司须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并接受当地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五、本项目涉及其他问题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的性质、地点、规模作较大变动时,应重新办理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批。
附件:关于提交 (略) 精品高效钢材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六坊村取水口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咨审复核〔2023〕46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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