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60万件集成吊顶电器及配件项目 | (略) 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1235号4幢 | (略) | 杭州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313万元,选址于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1235号,购置嘉兴 (略) 4幢厂房,利用厂房1F面积约1064.46平方米,以塑料粒子、铝型材、铝板、铁板、导光板、扩散板、灯条、显示器等为原材料,采用剪板、冲压、成型、焊接、拌料、注塑、破碎、组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行业内先进的注塑机、拌料机、破碎机、冲床、自动焊机、低电阻测试仪等设备,形成年产60万件集成吊顶电器及配件的生产能力。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