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Y-ZC-*-02
二、项目名称: (略) 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潍城区宝通西街3666号联运车城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宁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防汛救灾装备物资购置项目 货物名称及型号:详见附件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完毕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正、王付春、张峰、张建东、曹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山东省物价局鲁价发[2003]64号文转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按货物类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取费比 (略) 财政局相关规定计取,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评审 技术文件评审 业绩 商务文件评审 总分 排名 1 潍 (略) 30.82 39.44 2.00 14.00 86.26 1 2 (略) 40.00 33.56 2.00 10.08 85.64 2 3 (略) 安 (略) 37.47 34.44 2.00 11.14 85.05 3 4 戴姿 (略) 32.61 35.62 2.00 10.96 81.19 4 无效标情况:其中山东 (略) 、山东 (略) 、山东 (略) 、安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本单位中小微企业声明。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大型或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之规定,经评审专家一致认定,对以上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宁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宁阳县欣街6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北京中京恒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略) 1号楼16层1621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邵鹏
电 话:0538-*
附件:
附件: 中标公示.pdf 附件: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