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余桥村A-17幢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及听证告知公告
易永瑞、易永记、林行义、林行义、易会巢、易际埕、刘爱莲、刘爱莲、易际新、易际新、林行义、(易际埕、易际杰、易际培共 * 间)等14户于 * 年 2月 (略)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审批的申请,要求在灵溪镇余桥村A-17幢拆迁安置建房,共1幢12间。现根据《 (略) 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和《 (略) 乡规划条例》第二十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其总 (略) 示。
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拟许可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 * 年2月11日至 * 年2月22日) (略) 异议,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如申请听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反映途径:
1、灵溪镇江滨路 * 号苍南县自然 (略) 法规监察科 * 室;
2、灵溪镇东仓小区苍南县自然 (略) (略) 规划股;
3、联系电话: *** *** 。
二、反映要求:反映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略) 有权证、土地证等)。
苍南县自然 (略)
* 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