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0吨尾气锅炉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40吨尾气锅炉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修文县扎佐街道高潮村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日~**日
公示期,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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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略) 40吨尾气锅炉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4.6 MB, 下载次数1
附件2:1、 (略) 40吨锅炉改造综合利用项目验收报告表盖章终版.pdf21.2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