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 (略) 年产#套再生深测管及#套户外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开〔2024〕26号 | 2024.12.4 | 见附件 |
2 | (略) 创新 (略) 年产#件正畸托槽与种植支抗钉智能智造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开〔2024〕27号 | 2024.12.4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