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吨12%印楝素母液和1000吨0.7%印素乳油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宝园路西段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略) 在2021年投资建设改建年产2200吨化学品项目,并于2022年6月30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该项目主要依托二车间进行改建,将现有二车间产品氟磺二苯醚全部撤去,改建生产1200 吨2-[2-(4-氯代苯基)*基]-2-叔*基)环氧*烷及1000吨戊唑醇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试运行阶段,尚未进行环保验收。 (略) 场调研并联系企业实际运行情况,改建后二车间产品收益未达到预期,为提升公司的总体利润, (略) (略) 决定投资建设年产100吨12%印楝素母液和1000吨0.7%印素乳油项目。项目主要利用二车间部分设备改造,用于生产年产100吨12%印素母液和1000吨0.7%印素乳油。主要工艺为利用印素粗油,通过萃取、脱溶、提纯等工序,将滤出液浓缩即得到印素原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废水主要为萃取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其中萃取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同进入宝山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水质排 (略) 地方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脱溶不凝气、浓缩不凝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引至二车间二级水喷淋装置预处理,然后进入RTO装置处理,RTO焚烧炉废气通过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排放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农药行业绩效分级B级企业排放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各类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建筑隔声、设置减振基础、远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西、南、北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印楝素精制废滤膜、分离废液、质检废液、废包装等,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生态环境局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