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2-09-02
清流县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清流县罗口溪潮水岩段河道治理工程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公示期限:不少于日,现修改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00%(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00%,现修改为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00%(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00%。
二、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开标时间递交时间不变。
招标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 (略)
2022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