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渤海镇、桥梓镇、怀柔镇
公示时间:2024-06-25
受理时间:2024-06-1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环境:*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过多破坏地表植被;优化工程施工时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生产生活区、 (略) 区绿地部分应进行表土剥离与利用,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恢复;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管护。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尽量避开鸟类重要物种繁殖期。使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临时隔音措施。施工结束所占土地经平整后,尽快实施植被恢复,完成一段施工即恢复一段植被复种。水生生态: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河道;涉水施工需建设围堰,分段围栏、分段拆除的推进方式。尽量避让敏感区域,优化工程施工时序,避免夜间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河道水域施工避开鱼类和水鸟繁殖时间。2、废气治理:采用围挡;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及堆场采用篷布苫盖。施工机械采用排放达 (略) 移动机械;现场不进行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合及机械维修;及时清理河道清淤淤泥;运营期无废气排放。3、废水治理:施工期不设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冲洗;基坑排水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或导流到可排放区域,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无废水排放。4、噪声治理: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挡;运营期无噪声排放。5、固体废物:施 (略) 苫盖。弃方淤泥运往政府指定的消纳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无固体废物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付鹏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略) 劳保所 (略)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怀柔区水务局